專題探討>OBU境外公司

媒體報導:台商不用再掛羊頭賣狗肉 金管會開放直接到OBU開戶 之我見

資料更新時間:2020/05/20
  1. 背景簡述:在去年(2019)因香港反送中事件因而導致造成香港資金外逃的情況,當時為吸引國人停泊在香港的資金能夠回台,因此前金管會顧主委於10月29日拋出將研議開放國內公司也能在台開立OBU帳戶、不需要另外成立境外公司之構想。因為事涉央行權責,需雙方研議規劃。主委在離職前(5月18日)針對此議題又做了補充。延伸閱讀:媒體報導:金管會顧主委有意開放國內公司開立OBU帳戶。
  2. 就相關新聞內容看來,可能開放國內公司開立OBU帳戶的部分僅限以〝授信〞目的,此部分沒有免稅、也不能存款。至於這樣有沒有方便到中小企業…未知。比較擔心的是以往帳戶僅區分為OBU與DBU,就已經讓人擔心OBU查稅了,未來還會多一種身份:以國內公司開立的OBU帳戶—要繳稅,這不更容易讓稅務機關混淆?
  3. 針對報導中的一段話以個人觀點做個補充:

    〝但境外公司現在已不好設立了,因CRS關係共同申報,要有實質交易為基礎才可在境外設立公司,台商已有困擾了,設立境外公司未運作,因現在會被查,我們既有OBU、OBU也運作良好,為何讓這百分之八、九十的公司,繞道到境外,你去開曼、維京群島設公司,人家還問你有無實質經濟基礎,以後就明正言順做,以後查核也比較容易,現在實質受益人都要去報,結果報出來全都是台資,有何意義?〞

    • ①.境外公司的設立作業沒有明顯改變,很多衍生作業都是秘書公司處理,對客人改變不大、
    • ②.CRS影響的是帳戶持有者,不僅針對OBU/DBU也在內。目前我國與日本、澳洲簽署CRS資料交換、
    • ③.〝要有實質交易為基礎才可在境外設立公司〞→沒聽說,或許是要有實質交易基礎才可以開帳戶、
    • ④.〝你去開曼、維京群島設公司,人家還問你有無實質經濟基礎〞→就問問也不行?、
    • ⑤.〝現在實質受益人都要去報,結果報出來全都是台資,有何意義?〞→實質受益人申報制度是國際間反洗錢作業的一環,同上,不僅OBU/DBU帳戶也要申報。在現行OBU條例中允許國人透過成立境外公司開立OBU帳戶操作,至於此帳戶目的是為了作為海外投資控股公司、避稅、理財投資、海外資產傳承…等各有其目的。國人在海外銀行開立的帳戶也同樣需要申報實質收益人為台資。

台商不用再掛羊頭賣狗肉 金管會開放直接到OBU開戶

2020-05-18 11:02 經濟日報 / 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18)日在立法院表示,已跟中央銀行協調將開放以授信為目的的國內廠商,可以直接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戶,不需繞道到境外再去開放,此舉將有助中小企業資金調度。

顧立雄表示,目前百分之八、九十台商都是先成立境外公司,現在希望開放以授信為目的的國內廠商,可以直接在OBU開戶。

至於有無限額?顧立雄說,相關細節跟央行在討論,以後會再公布。這項開放不用修法,因現行OBU條例已規定,以授信為目的的國內廠商,可以去OBU開戶

為何法條已有,現在沒有開放這項業務?顧立雄說,剛開始他也問相同問題,當時埋此條文為何過去沒用,現在重點是開放以授信為目的可以開戶,在OBU廠商用授信拿到外幣後可以去購料等,只要做個控管,在央行同意後會儘快公布。

很多台商在境外已有資金調度中心或公司,這項開放有實質利益?顧立雄說,對中小企業會比較方便,因大企業確實都有境外公司,很多中小企業則是繞道到海外設境外公司,以個人法律人角度,這種繞道是「掛羊頭賣狗肉」,變成外資。

但境外公司現在已不好設立了,因CRS關係共同申報,要有實質交易為基礎才可在境外設立公司,台商已有困擾了,設立境外公司未運作,因現在會被查,我們既有OBU、OBU也運作良好,為何讓這百分之八、九十的公司,繞道到境外,你去開曼、維京群島設公司,人家還問你有無實質經濟基礎,以後就明正言順做,以後查核也比較容易,現在實質受益人都要去報,結果報出來全都是台資,有何意義?

至於是否享有免稅?顧立雄說,條例不修,未涉及稅負;現況境內企業繳多少就繳多少稅,沒有享受境外公司免稅待遇

開放的預期效益?顧立雄表示,用台幣換外幣的,在DBU就可運作,你純是外幣運作就可用OBU,有人無法到境外開戶,未來中小企業透過OBU資金調度會更靈活,也可促進OBU及DBU實質管理有效性。

此外,授信開放境內客戶後,存款何(時)開放境內客戶?顧立雄說,這要修法,稅制相關問題更大;且若不免稅,現行境外成立了可免稅,誰要回來。

聯合線上公司 著作權所有 ©2020

#OBU帳戶開戶
#需要成立境外公司嗎
#維詮專業提供境外諮詢
#假外資不是法律用語

【目前 手機版 資料於2013年開始,如要查看2013年以前資料請至→維詮 P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