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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一說:將保費由OBU帳戶直接匯到保險公司帳戶不會被查

資料更新時間:2020/05/25
  1. 有此一說:可以透過OBU申購國內保單的方式把海外資金洗回國內。聽到的說法是第一期保費由個人帳戶繳付到保險公司,之後的保費可以從OBU帳戶直接匯款保險公司、公司帳戶是一個大水缸分不清是什麼錢、總公司會cover OBU兌換台幣的結匯申報,然後等保險期滿解約後公司給付客人一筆台幣保險金,這樣海外的資金就洗回來了,國稅局不會問、因為是保險金、保險金不會課稅,國稅局也不會問你保險的錢是怎麼來的…真假?!
    1. 關於這件事還真問過稅務機關:
    2. 稅局:業務說cover不意外,但是總公司幫忙cover…目的是協助他人逃漏稅?
    3. 你知道有公文國內金融機構要申報外幣結匯吧? 答:我知道。
    4. 所以敢明著違規機率不大。
  2. 以下檢附一則2019年3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所發佈的稅務案例,案例中匯款帳戶在香港而非台灣(匯款帳戶在哪裡有差嗎?)、案例中是購買美元計價保單,如果是台幣保單還會有個人外幣結匯資料產生。延伸閱讀:OBU沒有670萬免稅!

要保人自香港匯出美元繳納國內外幣保單涉嫌短漏報海外所得

南區國稅局表示,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的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個人的基本所得額,申報計算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繳納基本稅額。

該局舉例,納稅人甲君於103至106年間陸續投保某人壽保險(股)公司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計10張,躉繳保費計美元200萬元,換算新臺幣約6,100萬餘元,惟甲君於國內的金融機構外幣存款帳戶存(提)款往來均是買賣小額外幣信託基金,其繳納美元保費非自其外幣存款帳戶轉帳支付,經查核後發現繳納保費資金來源均係要保人甲君自香港某銀行匯入。嗣經甲君說明其於101年起投資香港某公司,該公司獲利良好,每年均會高額配息,故其以該股利所得繳納美元保費,惟其不知應申報所得基本稅額;經該局依法核定甲君102至106年度海外營利所得計6,100萬餘元,補徵所得基本稅額約850萬元。

國稅局提醒民眾,個人如有海外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並依規定申報繳納所得基本稅額,如尚有稅務疑義,可直接向就近之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張貼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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