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6月8日媒體刊載之文章有幾點混淆;實施法源與時間的混淆。
BVI新商業公司法於去年8月頒佈,今年1月1日實施,新法中新增了BVI公司需提交財務報表,新法要求最快將於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因此,現階段沒有提交銀行資訊及財務報表問題。
英屬維京群島國際稅務局(BVI ITA)於今年2月頒佈經濟實質法新增條款(如附檔),要求額外的信息披露;針對2022年度ES申報新增項目維詮已個別郵件發送給應申報公司回覆(未含收入支出細項)。
以BVI ITA審查ES申報作業排程,現在作的是2021年度的申報資料;自然應適用當時的ES相關規定,就算未來ITA認為有支付台幹薪資即視同BVI具有「集團總部」營業活動(有爭議),也該是明後年的事。
2、關於境外公司各項議題,維詮將持續關注掌握。
免稅天堂新規 台商注意風險
2023/06/0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有在英屬維京群島(BVI)布局的台商留意,資誠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范香琴昨(8)日提醒,根據BVI經濟實質法新規,透過BVI支付台幹薪資,今年起也須完成經濟實質申報,揭露財務及非財務資訊,提醒台商留意規定及未來查核風險。
范香琴表示,近期陸續有設立於BVI的公司接獲當地主管機關來函,要求提供銀行往來資訊、財務報表等,並說明經濟實質申報內容。
范香琴指出,今年初發布的BVI經濟實質法施行細則更新版中,要求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的財務年度開始,取得收入與否並非判斷BVI公司有無從事相關活動的依據,即使沒有收入,也可能被認為從事相關活動而須進行經濟實質申報並揭露相關資訊。
最常見情況是,部分企業透過BVI公司支付高階管理人員薪資,過去由於僅是支付、沒有收入,不用申報經濟實質;但新規認為支付這類薪資屬於「集團總部活動」,自今年起須完成經濟實質通知及申報,揭露相關財務、非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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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代辦
#註冊英屬維京群島公司
附件:UPDATED_ES_ITA-Rules-v3-23-FEB-2023-1.pdf
【目前 手機版 資料於2013年開始,如要查看2013年以前資料請至→維詮 PC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