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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簡稱對照表

資料更新時間:2023/08/02

1、法務部調查局發給國內金融機構通報疑似洗錢交易態樣表(如附檔),其中所列態樣在OBU操作中很常見,提供參考。

常遇到的情況是原本正常合規的金流,因為想太多反倒異常;譬如甲、乙間原本有貨款支付,為了規避外幣交易申報做分拆、或利潤分派偽稱借款等。

2、對照表中所列與OBU操作常見態樣如下,個人認為無須執著在〝特定金額〞沒有意義、再來,通報是後台不是前台,業務跟您說不會通報也別認真,多數的通報案件也都未涉及違法結案,當事人也不知情。

銀行業:

  • A12 同一客戶一定期間內多筆現金存提分別累計達特定金額以上;
  • A15 不活躍帳戶突有達特定金額以上資金出入又迅速移轉;
  • A17 存款帳戶密集存款達特定金額或數量又迅速移轉;
  • A1C 客戶一次性以現金分多筆支出達特定金額以上;
  • A21 客戶突以達特定金額之款項還款無法釋明合理來源;
  • A31 多個境內居民接受單一境外匯款並集中調撥和結匯;為了規避670,將OBU匯款A、B、C、D…然後集中到A,這當然在洗錢。
  • A32 境外公司帳戶資金流動有規律往來達特定金額以上;
  • A42 產品和服務之定價顯與市場公平價值不符;
  • A83 數人夥同至銀行辦理交易者;
  • AB3 客戶經常接受國外匯款後立即匯回匯款國或至第三國者;

人壽保險業:

  • DD3 大額繳費(含跨境)復借款或終止無合理說明;
  • DE1 同一客戶現金收支逾50萬元疑似洗錢;
  • DE3 不尋常大額繳費,資金來源無合理說明與客戶顯不相當或與營業無關;以人頭擔任OBU董事股東。
  • 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都有這一條:
  • DO3 境外公司或利用境外帳戶流動資金達特定金額;

 

#OBU與洗錢防制

#洗錢防制違法金流態樣

#OBU金流

 

附件下載: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簡稱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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