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來 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發布日期:2021-01-22 文 號:匯綜發〔2020〕89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進一步優化資本項目業務辦理流程,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近年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改革進展,制定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見附件),現印發各分局、外匯管理部,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操作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匯綜發〔2017〕105號)同時廢止,以往檔案所涉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操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反饋。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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