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陸深圳市稅務局與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於6月11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工作的通告》並於2021年6月18日起施行。《通告》的重點在於個人轉讓大陸公司股權程式是先向稅局申報、繳納稅款後,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工商局)才辦理股權異動。這樣的作法國內高雄國稅局針對二親等間股權移轉,也有先納稅才准予變更的規定。
2、2019年所公佈《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 …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早已有要求。
3、目前外資個人所持有大陸公司股權轉讓作法未變。維詮可提供大陸公司股權轉讓全套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個人轉讓股權個人所得稅實施聯合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股東變更登記的,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前,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依法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行個人股權轉讓資訊自動交互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認個人轉讓股權行為已完成納稅申報後,依照相關規定為被投資企業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三、納稅申報資訊交換需3個自然日,請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提前辦理納稅申報,以免影響股權變更登記。如股權轉讓相關個人所得稅已申報完成,但因資訊交互原因影響辦理變更登記的,請扣繳義務人、納稅人聯繫主管稅務機關。
四、本通告自2021年6月1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目前 手機版 資料於2013年開始,如要查看2013年以前資料請至→維詮 PC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