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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台辦等部會發布《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此次增加設立地點與可經營項目

資料更新時間:2022/03/17

1、大陸國台辦等部會於3月16日發布《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此次可登記申設地區有增加;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可直接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特許經營除外)。相反的,除以上所列地區外,其餘省市不能登記註冊台胞個體戶。

2、可參閱前文認識台胞個體戶。簡單說個體戶類似台灣行號、企業社型態,由設立人承擔全部債務責任、台胞個體戶的設立〝資本金(沒有這個詞、個體戶營運資金是以個人每年五萬美金額度結匯操作)〞、沒有進出口資格、沒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沒有外匯操作資格、年度所得稅繳納…在以往核定徵收年代,台胞個體戶能否適用核定徵收都有爭議,普遍的見解是以查帳方式申報。整體來說台胞個體戶與一般外商獨資公司在操作上有較多限制。

3、此次在經營項目上有增加;如上述,原本申辦台胞個體戶適合有意赴陸經營美容美髮、美甲、修理機車等勞務類型行業。

國務院台辦、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實施《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

2022-03-16 09:00 來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進一步為臺灣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青年群體到大陸就業創業提供支持,國務院台辦、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3月16日聯合印發實施《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省(直轄市)台辦、商務廳(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現就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6日起,臺灣居民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可直接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特許經營除外),試點期限與《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一致。

二、臺灣居民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為穀物種植等122項(詳見開放行業清單),經營範圍涉及行政審批的,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三、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於個人經營。

四、臺灣居民在試點地區以外區域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仍按照2015年12月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0個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通知》(國台發〔2015〕3號)的規定執行。

五、臺灣居民在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具體登記辦法按照原有登記規範執行。 

附件: 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2年3月16日

#維詮代辦設立台胞個體戶

#開放設立個體戶

附件下載:開放清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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