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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OBU人民幣開放操作 瞭解法規方能精確規劃

【宋繼豪 (維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2011年08月16日

  金管會開放國內銀行OBU帳戶可申請人民幣業務,引起廣泛關注。近年來人民幣兌美金與台幣均大幅升值,企業或個人多數均希望能規劃人民幣的資產部位,其次,赴大陸投資的台商希望藉由人民幣的操作,能降低人民幣兌換美金之間匯差的損失。

  基於上述原因,若企業有意規劃人民幣資產必須先考量幾點:1.中、港、台法規的限制與可操作的部分;2. 中、港、台銀行可提供哪些服務;3. 企業在中國的主結算銀行;4. 國內OBU的開戶銀行(人民幣業務初開放,每一家銀行能兌換的人民幣部位、存人民幣借美金的利差,都是評估的因素)

以下簡述需注意事項:

【個人】:法規限制人民幣業務僅限OBU帳戶操作,因此個人必須透過成立境外公司才有機會規劃人民幣資產。需注意,OBU開放人民幣並不代表台商在大陸個人帳戶內的人民幣可直接匯出。依照大陸外匯管理規定每人每年外匯的限額在五萬美金以下,且大陸目前僅有少數地區個人名義赴海外投資,尚未形成一致性的政策。香港僅針對香港公民可開立人民幣帳戶,且每人每天兌換金額不得超過兩萬元人民幣,與大陸地區匯款,僅限同名帳戶,匯入大陸地區款項每人每天限額不超過八萬人民幣。

【企業】:跨境交易改以人民幣操作,前提必須是經常項下與貿易項下之對外收付款,可規劃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轉換為人民幣交易,坊間小三通的交易模式,因為並沒有合法的報關程序,因此原交易幣別無法轉換。

以下列三種銷售方式簡述:

(一)國內出口商:可直接以出口商名義赴大陸開立境外機構境內人民幣帳戶。將以往出口到大陸的貨款改以人民幣形式收取。需注意,以台商名義在大陸開戶的人民幣無法直接匯入台灣(國內OBU需以境外企業名義方能開戶),此時可透過香港帳戶操作幣別轉換。

(二)大陸台商境外採購、內地銷售:企業需透過大陸主結算銀行申請辦理進口跨境人民幣結算交易,即可將貨款以人民幣形式匯出。此類型企業大多在採購端設有境外公司,如此即可在台灣的OBU帳戶內操作人民幣收款。

(三)兩頭在外型企業:這類型企業較為複雜,相對也有最多可操作空間。對企業最大利益即是出口與進口均能透過人民幣收付。依照大陸擴大跨境人民幣結算交易辦法規定,除辦理申請上述進口人民幣跨境結算交易外,如有辦理出口退稅之企業,尚需申請成為「試點企業」方可將出口貨物以人民幣收款,企業之收付款將完全轉換為人民幣操作,將可大幅降低匯兌損失。尚未成為試點企業也沒關係,仍然可以透過向銀行申請在境外《存人民幣借美元》的融資服務,利用兩幣之間的存放款利差操作融資交易。

自2009年7月起中國即逐步開放人民幣做為境外交易的貨幣,近兩三年間也配合此政策開放多向周邊配套規定,台灣OBU開放相較香港晚,但是銀行作業相較於香港彈性,未來在操作上可能需要注意的是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兌換、以及人民幣存款與美金借款間的利差,這部分因為國內銀行初起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建立人民幣的部位,不同的銀行可能也會有較大的差異。

諮詢電話(03)333-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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