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公司註冊處主動撤銷多家〝境外〞紐西蘭公司,據悉總數近兩千家。
被撤銷的關鍵因素在於坊間對〝境外所得免稅〞的誤解。常見的註冊地:香港、英國、美國德拉瓦、內華達、此次的紐西蘭等,都是所謂的境外所得免稅國家。
請注意!境外所得免稅並不等於〝不申報〞所得!
註冊這些地區的公司有營收,就應該檢附相關收入憑證,經當地會計師審計並送交稅務機關審核,若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後,非〝境內所得〞,才真的免繳納所得稅!
而目前坊間的作法都是以〝零營運〞的方式做申報。
所以,此次紐西蘭公司註冊處以〝 I am satisfied that these companies have ceased to carry on business and there is no other reason for these companies to continue in existence or that no liquidator is acting.〞
〝公司沒有營運且看不出有存在之必要,主動撤銷這些公司〞也就不足為奇了。
操作境外公司≠挑個冷僻的註冊地區。這個迷失不打破,下次就還會出現類似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