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頂新向越南大幸福公司採購案來看境外公司操作
資料更新時間:2014/11/03
*就媒體報導,頂新與越南大幸福公司應該是直接交易,沒有透過境外公操作;境外公司資料保密,若透過境外公司交易,是否能保障貨源? 1、考量越南當地必須集貨、調整與處理、出口報關、與當地廢油業者交易支付越盾,這些限制導致無法〝單憑〞境外公司交易。 2、低廉的採購金額對營收的貢獻大於節稅。 3、試問:當檢調調查/詢問頂新相關採購、品檢人員時,相關人員如何回答採購對象「大幸福OBU」聯絡窗口?單據上的發貨單位、出口地如何登載?付款金流流向? 4、可藉此例子說明,「實際管理處所」對境外公司操作之影響。 檢:頂新用3千元 把台灣健康賣了 【聯合報╱記者何炯榮、林宛諭/彰化縣報導】2014.10.31 03:45 am 彰檢調查發現,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與頂新「合作無間」,每次交易就花台幣三千元買通當地檢驗單位,持假樣品送驗,取得合格文件報關,檢察官感嘆「三千元就把台灣人民的健康賣掉了」。 彰檢調查,頂新公司從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開始向大幸福買油,衛福部透過越南代表處查證,本月九日確認大幸福出口的油品都是不適人體食用的飼料用油。 檢察官六度訊問楊振益,他承認賣給頂新的油都是飼料油,因二○一一年間食用油價格上漲,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要求他想辦法以食用油名義進口,於是他透過關係找到胡志明市「vinacontrol」公司。 楊振益說,每次出口前,檢驗員都會到廠採樣,他都先準備好食用油級的樣品交給對方,同時送上二百萬盾越幣(折合台幣三千元),檢驗員就製作「抽樣油品符合食用油脂」的檢驗文件,他拿去報關後出貨到台灣。 不過彰檢起訴後,地院召開接押審理庭時,楊振益卻改口辯稱他不懂越南文,報關作業都是由他的越南籍呂姓女友負責。之前他怕被關才說錯話,檢察官指他花錢買報告是誤解,三千元是他請人到工廠公證的車馬費。 聽到楊振益翻供,蒞庭檢察官姚玎霖當場反駁,楊振益又改口,推稱所有的事情都是呂姓女友處理。 檢方說,楊振益到案後曾爭取轉為汙點證人,但檢方查獲的事證比楊振益所說的還多,拒絕讓他轉為汙點證人,楊可能因而翻供。 【2014/10/31 聯合報】http://udn.com/ 供油頂新 越南大幸福公司非台商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即時報導】2014.10.13 10:48 pm 頂新集團黑油事件愈演愈烈,誰都不想沾到邊,供應飼料油給頂新的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已被羈押禁見。越南胡志明市台商商會會長錢宣甫今天特別對外說明,「經查證,越南大幸福公司非本會會員,在越南登記負責人另有他人,應屬越資公司。」 據了解,越南大幸福公司登記在富潤郡,是胡志明市郊區地方,執照登記負責人為越南人,即一般所謂的「人頭」,楊振益應是幕後老闆。 【2014/10/13 聯合報】http://ud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