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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BEPS來了,傳統避稅天堂吸引力不再?



資料更新時間:2015/10/15
關鍵字:BEPS、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避稅天堂、OBU、租稅天堂。

1、BEPS(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已經在今年10月初G20所召開的財長會議中正式通過,預計在11月由G20領袖會議中討論。
2、台灣並未加入BEPS 簽約61國內。此項規定正式施行後將對大型跨國企業、大陸台商、及與海外大型企業交易的本國企業帶來影響。
3、BEPS 要求企業移轉的〝定價必須反映在這個國家所創造的價值、經濟實體的活動〞,這是指跨國企業在其財報上所揭露的企業利潤安排;譬如:FB透過愛爾蘭、英國公司籌劃等。一般坊間國內企業所設立的避稅天堂公司未必出現在企業的財報上,但是,因為BEPS所要求的透明度,國外大型客戶可能拒絕與避稅天堂公司交易。
4、針對BEPS通過後,傳統的避稅天堂是否將沒落?以下文章受訪者也做了趨勢觀察;我的觀察相同:未來境外公司總數將減少、操作將更複雜、維持成本將會增加。延伸閱讀:境外公司將由離岸轉向中岸。
5、延伸閱讀: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所頒佈的十五項期待、十五不、因應BEPS方案。

BEPS來了,傳統避稅天堂吸引力不再?
一財網 胥會雲 2015-10-14 12:01:00

這項由61個國家共同參與的BEPS專案重點推動三個內容:保持跨境交易相關國內法規的協調一致;突出強調實質經營活動並提高稅收透明度;提高稅收確定性。

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們10月8日在秘魯首都利馬的會議上給旨在打擊跨國企業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BEPS(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計畫開了綠燈。

所謂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是指利用合法手段使應稅利潤消失,或通過稅收籌畫將利潤轉移到低稅或無稅地區等。

這項由61個國家共同參與的BEPS專案重點推動三個內容:保持跨境交易相關國內法規的協調一致;突出強調實質經營活動並提高稅收透明度;提高稅收確定性。

10月5日,OECD公佈了BEPS項目15項計畫成果,稱這標誌著一個世紀以來國際稅收規則體系正在發生根本性變革。這些成果,將提交11月G20安塔利亞峰會由各國領導人討論。

對此,《第一財經日報》日前採訪了安永稅務服務主管合夥人唐榮基。在他看來,這意味著包括開曼群島、BVI等傳統的避稅天堂,要吸引跨國企業的境外投資,稅收將不再成為主要的驅動力。

第一財經日報:BEPS落地,對於企業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唐榮基:對於企業的影響分兩類,首先是在中國運營的跨國企業,需要注意繳納的稅款是不是符合國際標準,以往有些企業會把利潤轉移到低稅率國家實現避稅,現在就要注意是不是符合BEPS的要求。因為BEPS行動計畫中,需要提供企業在不同國家的經營和利潤狀況,企業也就沒有那麼容易,通過不規範的手段,去逃稅、避稅。

其次是中國的對外投資。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了一個重要的對外投資國,以後在走出去的稅務籌畫中,也要注意如何安排留在境外不同國家的利潤和稅收,要注意投資所在地的相關規定。為了迎接這種需求,國稅總局也設置了海外服務部,去幫助中國企業解決國際性的稅收問題。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BEPS也提高了規則的確定性。目前各個國家的稅法並不相同,如果大家都願意根據共同的規則來做,企業在不同國家運營的確定性會提高,所以跨國企業應該會歡迎。 同時,不同國家和地區稅收規則的統一和確定,也會盡可能避免雙重徵稅。

日報:從稅務籌畫的角度,跨國企業降低稅務成本的方法會有哪些? 唐榮基:對於跨國公司而言,首先的要求是合規,在合規的基礎上,盡可能降低稅務成本,對企業來說,稅是很大的成本。

比如,我們會建議跨國企業把一部分工作放在更支援這種工作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跨國企業一個很典型的稅收籌畫,是把它的研發中心放在中國,按照中國的政策,如果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稅率就變成15%。大部分跨國企業都會採納這種意見。

另外一種方式,跨國公司也往往會通過無形資產的規劃,把利潤轉移到低稅率的國家。比如,以產品的品牌特許使用費名義,利潤就可以從生產產品的國家,轉移到低稅率國家所在的分支機搆。

再比如,跨國企業可以通過轉讓定價的方式。比如,通過內部的關聯交易,將產品從A國賣到B國,A國可能是生產國,在這裡進行了大量的生產活動,但是可以將產品定價很低,壓縮A國的利潤,把更多的利潤轉移到稅率更低的B國。

這些都是很典型的國際稅務的安排。但是現在BEPS要求定價必須反映在這個國家所創造的價值、經濟實體的活動,所以無形資產和轉讓定價,都會受到影響。

跨國公司留在中國的稅收,沒有很好反映他們在中國實在的經濟活動。

日報:從安永所接觸的案例來看,中國企業境外投資所面臨的稅務風險都有哪些?
唐榮基:很多企業因為不熟悉當地的稅法,會導致多交稅,在國內進行稅收抵免,反過來也導致了國內的損失。 比如海外工程,在海外建一座橋,到底要交什麼稅?要看很多東西,比如多少中國雇員,在當地停留多久,有沒有設立應該繳稅的經營機構等等。由於中國企業沒有仔細研究當地稅法,如果有徵稅就交了,但其實是不一定要交的。海外承包工程這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所以中國企業要瞭解當地稅法,在合規的前提下,減少多交稅和雙重徵稅。

日報:BEPS落地的話,那些傳統意義上的避稅天堂,比如開曼群島、BVI,是否就失去了吸引力?
唐榮基:國際稅收,希望沒有雙重徵稅,也希望沒有雙重不徵稅。

近年來,特別是在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後,國際稅收情報交換作為打擊國際避稅、反有害稅收競爭的重要手段有了實質性發展。“避稅天堂”國家已經與不同國家(地區)簽署稅收情報切換式通訊協定,使之稅收透明度得到明顯改善。

相應的,納稅人在當前的國際稅收環境下再利用“避稅天堂”從事激進的稅務安排,將面臨過高的稅務風險。

BEPS針對的是經濟活動和經濟的匹配,如果沒去過開曼和BVI,應該在當地不會有太多經營活動。 我們感到中國走出去企業已經明顯意識到這一趨勢,開始積極審閱並調整其海外投資架構,以避免將經營所得確認在“避稅天堂”的激進的稅收安排。

但是對於開曼、BVI來講,由於具有稅收中性的特點,會繼續作為包括中國走出去企業在內的跨國公司在海外進行投融資活動的常用平臺,例如用來進行海外發債或者作為海外上市主體等。

同時,除了稅收方面的考慮,法律因素也是這些地區的優勢之一。比如這些地區健全、靈活的公司法可以為投融資活動提供良好的靈活性。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開曼、維爾京群島成立的公司在與協力廠商封緘商業合同時通常可以選擇適用其他國家(地區)的法律來進行訴訟,解決爭議。

日報:接下來中國境外投資的目的地是否會發生變化?
唐榮基:對外投資有兩個層面,一是錢最終落在什麼地方,二是通過哪個國家作為平臺再投出去。

從我們的經驗來看,中國企業走出去,首選目的地是香港地區,稅率低、金融體系完善。另外,從平臺來看,最近做得好的是英國。英國通過立法,吸引中國企業走出去,將英國作為投資平臺,希望中國企業在當地設立總部。

關鍵是要通過稅務的網路來投資,比如說支援BEPS的國家,也會是中國企業走出去首先考慮的平臺,越認可BEPS的國家,中國越願意合作。

編輯: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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