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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解析境外公司相關作業與收費



資料更新時間:2017/02/10
關鍵字:境外公司、離岸公司、OBU。

境外公司服務鍊可參考以下示意圖;

境外公司服務鍊

客戶(設立者、使用者)對應的窗口是秘書公司,無論是設立費、年費或各項文件申請與變更都是透過秘書公司聯繫與收費。
費用內含:秘書公司、註冊代理人(視個案)、註冊地政府(視個案)、快遞費(視個案)以上三者提供勞務、利潤與行政成本。

境外公司成立後最常申請的是「董事在職證明」(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其次「存續證明」(Goodstanding)。申請「存續證明」費用比「董事在職證明」高,就因為存續證明是由註冊地政府發出,在成本上就比COI(COI 是由註冊代理人核發)多了政府規費與快遞費。

幾乎所有境外公司操作都需要倚賴秘書公司提供服務、諮詢;
部分境外公司操作需透過註冊代理人協助(由秘書公司指示);
極少需透過註冊地政府。

坊間常聽到關於境外公司的收費與作業時間都推給〝國外〞,這是有問題的。

常見的不合理情況:

  1. 辦理境外公司股東、董事轉換。秘書公司接獲客戶指示轉換並提供卸任與新任人選後即著手準備轉換文件、安排相關文件傳遞與簽署、修改相關名冊,最後送交註冊代理人歸檔。這整段作業都在秘書公司手上(BVI、開曼需送註冊地政府)處理,曾不止一次聽過辦理轉換手續需要三、五個月、甚至更久…,原因無他;秘書公司沒處理而已。依照我們的作業經驗:除了極特殊的移轉案件或是準備公開發行公司的移轉案件需經由律師確認外,一般以2~3天準備相關文件即可。
  2. 金融機構以秘書公司年費invoice 作為確認境外公司存續憑證。甚至有〝甲〞秘書公司搭配〝乙〞會計師出具證明且金融機構認可的情形。
  3. 、申請「董事在職證明」(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理論上〞註冊代理人保有所有歸檔後的最新公司資料,〝實務上〞我們提出申請的同時附上該公司最新董事、股東資料,可加速在2~3天即可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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