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效應 免稅天堂發橫財
2017-07-24 05:03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落實洗錢防制法,金管會要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今年底前須重新確認客戶身分。銀行業者透露,許多台商需補繳文件更新費用,估計全球免稅天堂因此大發橫財新台幣百億元,英屬開曼群島、貝里斯、英屬維京群島等老字號免稅天堂賺最多。
金管會指出,我國國際金融業務制度已運作30餘年,早年外匯資金不足,設立OBU係為吸引外資,後因產業向國外發展,台商以OBU作為資金調度中心,地位重要。國內目前有62家OBU,法人與自然人合計約15萬戶。
公股行庫國外部主管也說,1996年,前總統李登輝針對台商西進大陸,提出「戒急用忍」政策,導致OBU業務迅猛發展。台商先在免稅天堂設立境外公司(俗稱紙上公司),然後到國內OBU開戶,迂迴投資大陸。
金管會要求OBU須對既有客戶重新確認身分,OBU客戶應取得紙上公司註冊地的註冊機關,六個月內簽發或於效期內的存續證明,連動所及,OBU客戶得補繳數十萬元的更新費用。
公股行庫主管說,免稅天堂靠核發與維護紙上公司賺取收入,給的註冊公司執照,存續期通常只有一年。設立紙上公司的人,按理每年都要繳一次費用,但是許多台商都忽略這點。
不少台商最近迫於洗錢防制要求,申請紙上公司存續證明時,被免稅天堂要求,必須補繳先前積欠的更新費用,才能拿到新的存續證明。以平均每件更新費用800美元、一次補繳十年為例,每戶得花新台幣24萬餘元。
選擇補繳費用,而非直接放棄者居多數,主因OBU行之有年,台商除非生意垮了,否則還在營運者早已透過既有帳戶累積一定的人脈與網絡,重起爐灶,成本不見得較低。另外,反洗錢與反資恐是國際趨勢,重新註冊紙上公司、OBU接不接受新開設的帳戶,也是需要考量的風險。
行庫主管說,這些情勢導致多數OBU客戶情願選擇補繳費用。以平均每人繳24萬、一半OBU客戶(7.5萬)補繳推算,全球免稅天堂將因台灣力行OBU反洗錢,賺進約180億元意外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