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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財訊 533期「全球圍堵追金流 富人該怎麼辦?連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都想移民…」



資料更新時間:2017/07/31
關鍵字:OBU、境外公司、CRS、兩岸租稅協定、投資公司、境外信託、新加坡公民、股權信託。
  1. 這篇文章應該是以CRS 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的前提下敘述之後可能的影響。有兩點須注意;CRS 交換的是〝年度〞帳戶餘額,不會交換〝逐筆〞金流;2、我們著重在〝公司戶 OBU〞而非〝個人帳戶〞、精確的說是Active NFFE。延伸閱讀:認識 Active NFFE 與 Passive NFFE 對境外公司操作之影響。
  2. 還記得嗎?境外公司要記帳呀。Active NFFE公司有獲利但是沒向股東分配盈餘,股東無所得收益。延伸閱讀:境外公司該不該記帳?
  3. 同意文章中所說成立投資公司需要長期規劃,內文中所提到的房地產投資當然是一開始就以投資公司來持有。延伸閱讀:國稅局透過五項常見缺失破解左手轉右手關係人交易。
  4. 因應全球新的租稅環境下可能更重要的規劃在於〝不要雙重課稅〞。譬如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視同中華民國境內所得。而在CRS的規範下,境外信託的帳戶需要揭露最終受益人;所以,確實有必要取得類似新加坡等國家海外所得免稅的身分,如此一來在當地開立帳戶視同居民不被交換;在他國且簽署CRS的金融帳戶資料將會交換給新加坡。
  5. 據媒體報導,台塑集團原本就有境外股權信託架構。
  6. 境外股權信託架構示意圖; 全球圍堵追金流 富人該怎麼辦?連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都想移民…

境外股權信託架構示意圖

2017/07/24 出處:財訊雙週刊 第 533 期 作者:林文義

高資產者在全球都受到圍堵與追查資金流向及查稅, 面對這種形勢,誠實已成為上策,因為他們也無處可閃了。

(陳俊松/攝)

6月21日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舉辦的論壇中,《財訊》社長謝金河公開透露,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曾向他詢問:「該不該入籍新加坡?」會計師業者透露,未來這類企業家想用腳投票,移民到租稅環境較友善國家的狀況可能會愈來愈多。

高資產者因應之道

仍可合法節稅 誠實申報為上策

全球的國際組織近幾年推出的反洗錢、反避稅、《肥咖條款》等,目的都在使各國高資產富人的資金透明化。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表示,當全球各國透過租稅訊息交換,使金流及稅務資訊更透明化後,高資產富人須了解以往「閃來閃去」的日子已經結束了;也就是說,高資產富人仍可節稅,但因金流透明後,已無法隱藏節稅利益,必須誠實揭露。

張芷指出,例如個人直接投資股票取得的股利所得,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累進課稅,最高稅率為45%;但如果個人先在國內成立一家投資公司,再以投資公司投資股票,則投資公司取得股利,暫時不用課稅,等將來這家投資公司分配股利給個人股東時,才須課稅,這其中就有緩衝課稅效果;但這在平常就要規畫好,不能等被投資公司要分配股利時,才急忙另外成立投資公司,並把個人手中股票轉給投資公司,以這種緊急成立的投資公司去領取股利,就可能被認定是惡意規畫,將面臨被補稅的後果。

此外,會計師業者也透露,當高資產富人用境外設立的投資公司,進行各種投資活動,須了解這類投資架構往後一定會曝光,當地及台灣的稅捐機關遲早會知道;所以,境外投資公司在國外投資獲利的所得,除須在當地稅捐機關申報外,也得注意是否須向台灣稅捐機關申報海外所得。

因為在全球金流透明化的時代,不能期待台灣的稅捐機關,永遠不知道民眾囤積在境外公司的獲利;所以,合理規畫、誠實申報,並同時考慮境內及境外稅負,是未來高資產富人在做財務及稅務規畫的最高守則。

但即使全球金流完全透明化,高資產富人仍有節稅辦法,就是用腳投票移民。高資產富人可對各國稅制進行比較,直接移民到稅負環境較友善的國家或地區(例如新加坡);不過,用腳投票的移民行動仍須考慮多種因素,不能單看個人所得稅率高低而已。

移民不能只看稅率

檢視財產性質 不動產大戶不划算

例如,當高資產富人的財產是以台灣不動產為主時,就不太適合移民。因為不動產搬不走,當財產以不動產為主的富人移民成為外國人後,要再回頭照顧在台灣的不動產資產,稅率反而會變貴。因為目前實施的房地合一稅制,對本國人有各項優惠,房地合一所得稅率依持有期間,分為5到45%。

但為防外資來炒作房地產,外國人在台買賣房地產,稅負非常貴,只有兩種稅率,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稅率高達45%;持有期間超過一年者,稅率為35%。所以,靠不動產起家的富人,用腳投票移民變成外國人不一定划算。

另外,就算移民,還要看在台灣的居住天數,若不注意這個細節,移民到境外也沒有用,還可能成為兩國的居住者,而須繳兩邊稅款。因為各國課稅都不是依照納稅人的國籍來區分,而是看納稅人在當地居住的天數,來判斷納稅人是否為當地居住者;以台灣來說,目前是依納稅人在台是否有戶籍做初步判斷。

高資產富人移民到新加坡後,但在台灣無戶籍,居住未滿183天,就是非居住者;但若在台居住滿183天,仍屬中華民居住者,相關所得還是要在台灣申報繳稅。若在台灣仍有戶籍,判斷標準就非常複雜,想移民者須特別留意相關細節。

全球反洗錢趨勢,使資金、財產、稅務三項重要財務資訊都會被各地政府掌控下,高資產富人各種財務規畫的因應之道,只能朝合規誠實申報的方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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