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海外資金回流 擬採租稅特赦
2017-07-31 01:10聯合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國發會日前向行政院提報金融產業發展戰略,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建議採取類似國外租稅特赦,鼓勵海外資金回流,對回流資金採一次性課稅,國外稅率多低於百分之十;並採配套避免炒房。
被形容為全球版肥咖條款的國際共同申報標準(CRS)今年上路後,牽動國際資金移動,印尼、美國及澳洲等國相繼採取租稅措施,吸引海外資金回流,印尼最近採行的租稅特赦,吸引逾七十四萬名納稅人申報三三○○億美元資產,國庫淨增加稅收一百億美元,菲律賓也考慮跟進。
國內一、二年前也有大型金控業者建議政府採行租稅特赦,國發會這次放入金融產業戰略中,未來經過跨部會討論,能否落實備受市場關注。
財政部高層對此表示,全球推CRS風潮下,台商資金回來要視為一般海外所得最低稅負課百分之廿,或併入綜所採累進稅率課稅,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不是單純的租稅特赦,而是稅制問題,這項政策議題也要有社會共識,相關部會還需要討論。
蔡英文總統五月一日與金融業座談,指示國發會與相關部會研商金融產業發展戰略。知情官員表示,戰略內容涉不同部會權責,且金管會也會另提版本,未來須由政院召開跨部會協商後,才能定案。
官員透露,國發會提的戰略主要有打造優勢環境、創造金融商機兩大面向,包括資產管理、數位環境、企業籌資、公共建設、高齡及綠能商機六項。
資產管理方面,建議針對國人海外資產回流,採一次性課稅作法,國人可在實施期間主動申報匯回金額,並課徵一次性定額稅率,各國稅率多在百分之二到十之間。為避免回流資金炒房,將採配套措施,包括明訂回流資金須留在國內一定期間,如印尼是三年,且須將匯回資金的一定比率投入政府公債、國營企業公司債、綠能債券等金融商品。
其餘措施包括,境內可投資金融商品比照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放寬信託質借可自行辦理、推動勞退新制開放自選投資機制。數位環境方面,研議建立生物特徵資訊共通平台,以利數位認證,開放銀行新客戶以自然人憑證申辦線上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