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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關於媒體報導:2017年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建物 重回千棟大關



資料更新時間:2018/02/08
關鍵字:#境外公司 #OBU #外資分公司 #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 #外國人持有土地房產 #經濟部商業司申報 #代辦外資分公司
  1. 此處所謂的〝外國人〞專指外資(OBU)經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設立在台分公司後之境外母公司。外資來台成立〝子公司〞的適用稅率及主體均與分公司不同。
  2. 適用持有我國土地權利的外國人需遵照內政部的規定,一般以註冊英屬維京群島及英屬蓋曼群島來台較為常見。
  3. 近期有客戶反映沒有聽過這樣的操作模式…早在民國100(2011)年我司即以經辦透過OBU在台分公司來台持有國內房產的規劃案,之後類似的操作方式媒體常見。延伸閱讀:外資來台分公司以8.6億購買皇翔御琚
  4. 一般取捨是否透過外資分公司的架構來持有國內房產、土地時大多著眼在售出時的稅率35%~45%,往往忽略了匯入的資金是否完稅?透過坊間所謂的〝撇步〞匯入資金則涉及〝洗錢〞;此部分是否可行取決於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否落實資金查核、就算完成過戶…還要等七年才能放心。至於出售時的稅率我倒認為並不是優先考量因素,因為:出售的金額與時點是由屋主決定、那時稅率會不會變?都是未知數。

2017年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建物 重回千棟大關

2018-02-05 16:30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即時報導

2017年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建物達1200棟。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游智文攝影2017年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建物達1200棟。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游智文攝影

內政部最新統計,2017年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建物達1200棟,重回千棟大關,成長21.8%,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取得達3779筆,是2016年的一倍,也是2000年以來最高,2017年其中以桃園為最多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房地合一針對外國人轉手需課徵獲利35-45%重稅後,仍有外資願意積極進場,一方面是不少個案價格已經下跌,具有長期投資價值,另一個原因應該是台商回流後,企業對持有不動產興趣增加,以境外法人名義購置下的結果

綜觀全台外國人交易狀況,外國人取得台灣不動產達1200棟,其中以北市為最多,但土地取得達3779筆,是歷年最高,其中以桃園最強。

郎美囡分析,2016年房地合一初上路,各方皆存有疑慮,加上台灣整體交易狀況不佳,獲利須課徵35-45%高稅率的外國人交易連帶萎縮,表現也慘澹,不過在2017年,除了價格修正讓買方積極進場外,許多台商回流,透過第三地公司購置廠房、工業用地等具體作為,應該是買氣增加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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