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4-18 10:20 地政司
實價登錄邁向2.0 內政部:朝登記同時申報、門牌完整揭露、自預售屋全面納入修法
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辦理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作業,這次修法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101年8月1日施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已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是市場透明健全最重要的基礎。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更即時的資訊揭露,例如縮短申報期間、更大範圍的資訊需求,例如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也要求資訊要能更正確。為了使制度更加精進,並回應各界的需求及建議,於是辦理這次修法作業。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在資訊透明方面,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勾稽,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預售屋銷售行為。
此外,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而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辦理相關事宜,期能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之不動產交易資訊。
發稿單位: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