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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行政院頒佈「金融發展行動方案」vs OBU



資料更新時間:2018/06/15
關鍵字:#金融發展行動方案 #OBU #境外公司 #國際理財平台
  1. 行政院頒佈「金融發展行動方案」針對國內金融產業未來發展訂出四個面向: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金融科技分別訂定未來發展方向。其中針對銀行業政府有意打造為國際理財平台。
  2. 我是不信所謂的〝政府不敢查OBU啦,因為裡面太多錢了,要查銀行會重傷〞這樣的論點。不過,自從去年底迄今國內金融業第一線人員對OBU的態度…,這段時間有接觸銀行的應該能體會。題外話,是說這樣無差別的拒絕新開戶還能維持業績也是很厲害。
  3. 當然,不排除一種可能;政府希望OBU能吸引真正的〝外資〞但是由下圖中看來應該不是?!若OBU要排除台商資產其規模勢必會衰減。
  4. 台灣地理位置鄰近香港、新加坡,在爭取國人與海外資金時很難避免稅賦成本的差異;免稅不應該是唯一訴求,但是金融商品的報酬率很難高過稅賦成本。
  5. 以下為行政院新聞稿,附檔為金管會發展方案簡報資料;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發展歷程

提升國家競爭力 推動金融發展行動方案

日期:107-06-14資料來源:財政主計金融處

一、金融商品與服務之於經濟與民生,具有脣齒相依之關聯,若能有效運用金融業所持有之大眾資金,並協助資本累積,同時吸引外資投資臺灣,則可協助國家產業發展,並解決部分民生問題。

二、金管會提出「金融發展行動方案」,從協助經濟發展與人口高齡化等角度出發,針對「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及「金融科技」等4大面向,擬定下列未來目標及具體策略,以期達到「金融攜手產業、結合科技創新、進軍國際市場、普惠金融服務」之願景:

(一) 「擴大金融機構規模、打造國際化理財平台」:金融聯合產業促進經濟發展、引資攬才建構國際理財平台、增加國際金融網絡攜手臺商開拓市場、增加整併誘因並鼓勵創新提升金融競爭力。

(二) 「2年內股市新增百檔上市櫃」:營造友善投資環境推動制度與國際接軌、擴大金融創新促進商品多元化、形塑公司治理文化提升臺股能見度、增加併購誘因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 「3年內保障型及高齡化商品(不含投資型)占比>60%、5年內微型保險累積承保人數>100萬人、 3年內保險業新增國內5+2產業投資金額>1,500億」:促進多元保險保障發揮保險安定社會人心功能、營造友善投資環境引導保險資金協助經濟發展、建置數位化保險基礎建設推動保險科技發展、建構新一代保險監理制度與國際接軌。

(四) 「3年內每年受理10件金融創新實驗申請案」:推動創新實驗機制發展臺灣金融科技創新基地、設置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培育創新創業、擴大金融科技展爭取國際商機。

金管會未來將全力推動各項金融政策,透過金融資源與力量協助我國產業發展,持續優化我國金融市場環境,支持金融創新,同時提升金融業競爭力,滿足企業與民眾對金融服務的需求與期許。

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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