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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媒體報導:金管會顧主委有意開放國內公司開立OBU帳戶



資料更新時間:2019/10/30
  1. 媒體報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29)日表示,打算有條件開放讓境內企業未來也可以申請OBU帳戶、僅限授信不涉存款,將來企業不用到境外設立紙上公司,讓台商資金在境內外流動更自由,同時享有稅率優惠。這一則新聞很怪,查金管會、財政部、央行官網都沒有相關消息。以下整篇新聞的重點似乎重點在外匯交易申報與匯利率管制(央行),但新聞內容中確實提及稅率優惠,如果境內企業在OBU帳戶內能享有免稅又為何沒徵詢財政部的意見?

    所得稅法 第三條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 若單純考慮放寬外匯操作便利性可參閱下圖。OBU與DBU在外匯資金操作上確實有所不同。下圖是2014年客戶資金進出OBU時銀行表示〝要做外匯交易申報〞、問?DBU呢,〝也要申報〞、再問,那OBU與DBU外匯申報有什麼差異呢?銀行:〝一樣〞。因此當時直接問了央行外匯科與國際金融業務科整理而得。

外匯申報規定示意圖

搶資金 境內企業擬准OBU開戶

2019-10-29 23:35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日表示,打算有條件開放境內企業未來可申請OBU帳戶。 本報系資料庫

搶攻逃出香港的資金潮,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29)日表示,打算有條件開放讓境內企業未來也可以申請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帳戶,但限授信不涉存款,將來企業不用到境外設立紙上公司,讓台商資金在境內外流動更自由,同時享有稅率優惠

台灣許多企業在境外設立紙上公司,藉由其與OBU的往來獲得合法節稅,資金自由出入及靈活調度的好處。目前我國可申請的對象只包括下類,一是境外國人,指持有外國護照且在我國境內無住所之個人;二是我國境外之公司,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財管新政策 要兼顧投信業)

OBU資金進出自由,不受外匯管理條例束縛,存款利息所得免稅、法人免繳營業稅、存款不需提列準備金,存款享更優惠利率。

除依法院裁判或法律規定外, OBU對第三人無提供資料義務,具保密功能。

顧立雄透露,打算開放境內企業可以直接到OBU開戶,過去台商把香港當作資金調度中心,因為香港資金自由。台商回台後若從事實體生產事業,在資金調度上,需要有以境內為概念的DBU(外匯指定銀行),跟境外OBU之間資金流動的需求,因此需要更清楚規範,這方面金管會擬開放境內企業申請OBU帳戶,或是某種程度的放寬。

這部分是有條件開放,比如需要有一定的目的性,例如以授信為目的來開戶,不能以儲蓄為目的來開戶

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要讓台灣成為資金調度與籌資中心,思考讓企業資金調度上有進出的便利性 ,這樣的思維涉及稅賦與結匯申報的行政程序 ,需跟央行研議,朝不修法方式來開放。(財管新方案 找央行協商)

金管會正參酌新加坡及香港規定,研議對高資產客戶採差異化管理,包括開放利率、匯率相關措施與商品。其「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方案」,已研議16項開放項目,其中八項與央行有關。

顧立雄透露,近日內就會與央行商談,年底前定案,另外有八項操之在金管會手中,他說「這部分沒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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