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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央行針對金管會有意推動開放國內公司開立OBU帳戶發佈說明



資料更新時間:2019/10/31
  1. 央行針對媒體報導金管會有意推動開放國內公司亦可開立OBU帳戶一事發佈新聞稿說明,「金管會與本行〝同為〞金融業務之主管機關,相關鬆綁事項須俟雙方共同研議規劃達成共識,並訂定配套措施或修訂相關法規後始得開放,並非本行單方面可以決定。」
  2. 無論由央行新聞稿或以下10/31媒體報導來看,研議中的國內公司可開立OBU帳戶一事應該是針對外匯管制與金融商品部分,以國內公司身份開立OBU帳戶是否能同樣享有免稅?若享有免稅,與所得稅法抵觸、若需課稅,則等於在OBU帳戶內再劃分出一個類型。

新聞稿 本行對「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方案」之說明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8年10月30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08)新聞發布第183號

本行對「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方案」之說明

有關媒體報導金管會所提「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方案」,擬擴大外匯指定銀行(DBU)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業務及服務對象範圍,茲說明如次:

一、金管會與本行同為金融業務之主管機關,相關鬆綁事項須俟雙方共同研議規劃達成共識,並訂定配套措施或修訂相關法規後始得開放,並非本行單方面可以決定。

二、近期金管會與本行將就相關議題及開放之項目與範圍廣泛交換意見,以取得共識,共同推動。

三、在金融穩定前提下,本行向來支持金融自由化與創新發展,亦期待國內財富管理業務得以蓬勃發展。

央行:DBU、OBU鬆綁 須配套

2019-10-31 00:22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提出「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方案」,擬擴大外匯指定銀行(DBU)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業務及服務對象範圍,中央銀行昨(30)日發布新聞稿強調,相關鬆綁事項須共同研擬規劃達成共識,並訂定配套措施或修訂相關法規後才能開放,並非「只等央行點頭」就能拍板。

財經官員透露,過去TRF曾發生過所謂的「一條龍服務」,有境內企業想買金融商品,銀行便輔導客戶去境外設公司、到OBU開戶,才能買到境內買不到的商品,關於這一點,央行也認為,確實可以檢討該如何調整。

央行官員表示,很多人說,為什麼OBU不像新加坡的ACU,是因為切分的方式不同,「我們是用境內、境外區隔,它們是用幣別做區隔。所謂ACU,是指「亞洲通貨單位(Asian Currency Units)」,所有涉及星幣的都放在DBU,以外幣別才放在ACU。」

至於台灣能否比照新加坡?央行官員認為,如果新加坡制度較好,當然可以改,只是必須重新架構,從長計議。若要比照新加坡模式,台灣是否須打掉重練,也沒什麼不可以,但前提是管理架構要好好講清楚。

#DBU #OBU #境外公司 #本國公司 #所得稅法 #外匯交易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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