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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能否透過不繳年費方式來規避經濟實體法申報作業



資料更新時間:2020/01/02
  1. 以下附圖為BVI註冊代理人NEWHAVEN所發給秘書公司(維詮)的資料(境外服務鍊如下圖二)。意旨是:若在2019年6月29日未能完成清算註銷的BVI公司;包含尚在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則仍需要完成經濟實體分類作業。這也是為何我司不建議透過新開一家OBU公司的方式來規避經濟實體法要求的原因。
  2. 此處雖針對BVI,但其實開曼、安圭拉、貝理斯等其它註冊地也一樣。對註冊地政府來說,只有當公司被強制除名或完成清算註銷後方能解除公司與註冊地政府之間的關係,若不繳年費,對註冊地政府來說這家公司僅處於〝欠費〞狀態並不能因此解除申報義務。
  3. 正確關閉一家境外公司的作法是辦理清算,而非不繳年費。
    正確關閉一家境外公司的作法是辦理清算

OBU設立流程

#經濟實體申報 #經濟實質申報 #分類 #境外公司清算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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