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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陸資化身外資來台投資房產操作分析



資料更新時間:2015/05/22
關鍵字:陸資、外資、來台投資、第三地、房地產、不動產、大陸人民買房。

坊間報章媒體報導,似乎總暗示陸資透過第三地區即可化身為外資來台進行投資。以下將表列出現行法規對陸資與外資的管制,並列出陸資化為假外資其中的操作問題。
陸資若化身為假外資來台投資,本質上還是〝借名投資〞(人頭)的問題。

舉例:大陸投資人C、台灣公司負責人T、台灣代辦會計師A、外國人頭O、外資來台公司W。
1、依照現行規定:大陸人民直接或間接持有第三地區股權超過30%即視同陸資,代表大陸人民不論設立幾層第三地公司,只要送件時第三地區公司及其背後股東結構中出現大陸人民、大陸公司資料即視為陸資辦理;即代表若有意規避,第三地公司資料中不得出現大陸投資人C的資料。
2、大陸投資人C透過外國人頭O代為設立第三地公司透過台灣代辦會計師A 代為申請來台投資。A是否明瞭C與O的借名關係?並簽署外資資格聲明書。
3、大陸投資人C透過外國人頭O代為設立第三地公司成立外資來台公司W。C將公司註冊資本金匯入T所擔任W公司帳戶內。
4、W公司經申請設立完成後,購買建物與土地價金將透過O所掌控的第三地公司支付?
5、投資核准公文登載資料第三地公司負責人O、外資來台公司W負責人T。辦理房屋、土地買賣議約時,誰有權簽字?
6、經濟部將研議修正條文「投資人股權結構變更後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所稱之投資人」將會使以外資人頭報准投資後再行轉讓的作法不可行。

至於新聞中所提及「萬通台北二○一一」與內政部新頒佈規定「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 同社區以總戶數10%為上限」應無關,新法自104年7月1日起實施。現行「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需經內政部逐案核准(作業時間:124工作日)應該才是主要因素。延伸閱讀:內政部新頒佈規定 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 同社區以總戶數10%為上限。


陸資來台買房 暗著來比較快?馮侖小坪頂案過戶困難重重,陸客大嘆不玩了!
2015/04/20 出處:財訊雙週刊 第 474 期 作者:游筱燕

有學者質疑總統馬英九違背政見,門戶大開讓陸資買房,一舉到開放400戶,可買土地面積上限竟有半個大安森林公園那麼大,究竟是怎麼回事?

陸資來台買房大鬆綁?過去13年來,通過陸資來台買房還不到兩百件,但修法後,1年上限卻可達400戶!

自7月1日起,《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增訂細則,規定在同一社區陸資取得不動產以10%為上限;另有去年初施行的每年買房上限為400戶、土地上限為13公頃,約3.9325萬坪,相當於大安森林公園一半面積。

近來正值國內房價走勢混沌不明之際,該細則一出,立刻掀起國人對陸資來台買房的敏感神經。

上有政策 限購令波及馮侖

首先是同一社區陸資不得超過10%規定。其實,業內人士都心照不宣這項新規定是「萬通條款」,因為具高度陸資色彩在台灣的第一案「萬通台北二○一一」,就有64戶陸資提出過戶申請,占整體社區的40%,價格還是周圍建案的3倍,頗有炒房、塑造「中國村」概念,使得國人「觀感不佳」,才迫使內政部出手。

據了解,當初用刷卡買此預售屋的大陸人,去年下半年開始過戶時,卻全卡關在逐案審查,儘管10%限購令不溯及既往,但還是「超級不順」,急壞了北京萬通集團董事長馮侖。一位協助具陸資背景建商在中南部找地的仲介私下透露,原本一項推案可達數十億元的造鎮計畫,對方見情況不妙,去年10月下令終止,地也不用談了。

再者,針對1年可開放400戶的上限,相較於過去似乎寬鬆許多。「1年最高上限400戶的限制,等於大陸人要1000年才買得到台灣1年的交易量,」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學系教授花敬群指著受內政部委託的調查計畫說。

花敬群進一步指出,3年前中華民國住宅學會受內政部之託,找來191位產官學界的專家做問卷調查,在國人1年平均買房交易量40萬件的概念下,得出1000分之1、無法影響市場的「400戶」這個數字,是基於架設防護罩的考量,並非敞開大門叫陸資來炒房,「總是不能表現得太拒人於千里之外,但要控制在安全範圍內。」

至於土地,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說,大陸人不能直接購買台灣土地,只能買自用住宅,陸人手上的土地,頂多是買建物的持分而來。施明賜解釋,目前所有陸客買房個案,即使金額再小,都會會同陸委會、國防部等單位逐案審查,確定黨政軍身分者不得取得外,也會堅持每人僅限取得一戶供住宅用不動產;另外更堅守「五四三設限」,近兩年增加的總量、集中度管制,「其實是把規則訂得更嚴謹!」

下有對策 繞道置產行得通

據內政部統計,自2002年至今年3月底,一共有380件提出申請,目前通過19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78件,陸資企業、團體因業務需要取得者13件。十四年下來,平均1年約13件;高雄、台中、新北是件數的前3名地區,高雄市比台北市多出3倍。

施明賜表示,陸資持有總量體約僅占0.005%。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觀察,大陸人赴海外買房不外2個原因,1是投資移民;2是看增值、投報率。由於台灣不具備這2項原因,不會是陸資的優先選擇,相較之下,紐西蘭或是歐美等國家較符合期望和需求。

儘管台面上陸資買房的條件愈趨嚴格,許多業者仍認為,此舉為「關大門、開小門」,陸資一樣可透過第3地繞道來台,借第3國企業名義,例如登記在英屬維京群島投資公司來台置產;或是台商借名登記;娶嫁台灣配偶等方法買房,「台面下的資金才是關鍵」,就看央行願不願意出手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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