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市報導】 2011.07.13 02:37 pm
部分台商為求地下匯兌方便,成為詐騙集團洗錢人頭帳戶。新竹市警方昨天破獲兩岸詐騙、地下匯兌集團,發現集團詐騙包括民代等上百人,成員把協助台商地下匯兌時取得的帳戶,拿去當詐騙贓款洗錢帳戶,七十三名台商意外成為詐騙集團共犯,帳戶裡近六千萬現金被凍結。
「真的很衰,這樣會有前科嗎?」「我作生意的資金全部在裡面,這樣怎麼生活?」台商們以嫌疑人身分,陸續被警方傳喚到案,大家都愁眉苦臉,表示不知道自己的戶頭被當作詐騙集團洗錢用,當初只是求方便,透過地下匯兌換錢,沒想到惹禍上身。
新竹市兩名民意代表日前分別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採用「裝熟」、「猜猜我是誰」方式,讓民代誤認是記者來電,再以他人在外縣市,急需用錢為由,請民代分別匯款五萬元、廿萬元詐騙得逞。民代事後與記者聯絡才知受騙而報警。
科技隊會同刑事局偵一隊,經過近兩個月追查,發現整起詐騙案背後,竟是分工細密的兩岸地下匯兌、詐騙洗錢集團,背後操控者是人在大陸、綽號「大頭仔」的男子,台灣區總部設在宜蘭,由呂旺根(五十九歲)、呂鄭素霞(五十八歲)夫婦負責洗錢及與車手連絡。
警方昨天逮捕呂等十五人到案,先依詐欺和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法辦,仍將繼續追查幕後藏鏡人,七十三名台商則先後通知到案。
市刑大大隊長邱紹洲表示,詐騙集團在大陸打電話向台灣民眾詐騙,民眾受騙匯款到人頭帳戶後,由車手謝耀德(廿七歲)、黃毅承(廿歲)等人提領出來,再將錢存入呂旺根夫婦帳戶。
「大陸區」總部的地下匯兌同夥,如接到台商要匯款回台,同夥收了台商人民幣,再通知呂旺根夫婦將等值的台幣匯入台商在台親友帳戶,因金額最多廿萬元,且呂與台商親友在台帳戶都是乾淨帳戶,才不致引起檢警、金融單位懷疑,達到洗錢目的。
至於台商是否可從地下匯兌中獲利?警方表示,目前人民幣和新台幣在大陸仍不可直接互換,台商須先將人民幣換美金,再換回台幣,每換一次就要扣手續費,台商為求方便,才會直接透過地下匯兌,讓台灣親友可直接在台領新台幣,匯兌金額從五萬元到廿萬元不等,都是小額匯兌,中間只有些微差價,不可能賺大錢。
【2011/07/1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