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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銀行辦理同業往來進口融資墊款業務,回歸依一般性業務規定辦理



資料更新時間:2012/03/28

金管會針對自大陸進口來台融資墊款業務放寬。若有此需求,可向往來銀行詢問。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者,應負刑事責任

本會100年3月31日金管銀法字第0990046505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檢送上開函文乙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受文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11000133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本會100年3月31日金管銀法字第0990046505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檢送上開函文乙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說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11條及第13條規定業於100年
    9月7日修正發布,有關銀行辦理同業往來進口融資墊款業務,回歸依一般性業務規定辦理
    ,爰旨揭函文停止適用。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張秀蓮)
副本:中央銀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兩岸進口融資墊款 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2.03.27 03:44 am

因應兩岸貿易融資需求,金管會日前放寬國內銀行與大陸銀行辦理進口融資墊款業務限制,不再限制廠商及往來銀行,將使國內銀行獲利來源增加,廠商也可快速取得貨款。

這項進口融資墊款業務,主要是國內銀行幫大陸的銀行墊款,賺取利息收入,隨著兩岸進出口貿易快速成長,商機可觀。

銀行業者表示,台灣廠商出口產品到大陸,大陸進口商通常會找一家陸銀開立信用狀,等出口廠商把出口單據交給大陸銀行審核通過,陸銀就會付款到台灣的押匯行,押匯行再付款給出口廠商。

不過,大陸外匯管制嚴格,陸銀可能無法立即付款給台灣的押匯行,因此找上台灣的銀行,跟陸銀合作,先由台灣的銀行幫忙墊款給押匯行,陸銀再付款給台灣的銀行。這種同業往來模式,解決陸銀外匯額度不足的問題,押匯行不必等開狀行有資金才付款,廠商也可以很快拿到現金。

金管會去年3月發函開放銀行可承作兩岸銀行同業往來融資墊款業務。但前提是出口押匯行或託收行必須是台灣地區的銀行,且出口廠商以台商為主,並須報經金管會許可後辦理。

金管會上周發函廢除去年3月函令限制,回歸一般銀行業務,換言之,兩岸銀行辦理這項同業往來,廠商及銀行對象不再有限制。

 

【2012/03/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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