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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金管會核准銀行辦理涉及國內股權、兩岸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料更新時間:2012/06/22

金管會開放後,將有更多銀行可辦理外幣對人民幣遠期外匯(NDF)及以下業務。

金管會已核准銀行辦理涉及國內股權、兩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清單及申請程序說明。
發文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101.06.11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0100167690號
業務類別: 兩岸金融類 衍生性金融商品類
機構類別: 銀行類 發文單位:外國銀行組

主旨:公告「金管會已核准銀行辦理涉及國內股權、兩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清單及申請程序說明」
   。
依據: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七點。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會已核准銀行辦理之「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七點第一項第一款
  及第二款商品項目清單及申請程序說明如附件。
二、本會九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金管銀外字第○九八五○○○八八三○號公告自即日起廢止。

涉及台股股權相關標的之新台幣及外幣選擇權;

型態 新台幣計價 外幣計價
選擇權單項
交換單項
交換+選擇權
本金+選擇權
本金+交換
本金+交換+選擇權
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


(已核准商品型態為O,尚未有銀行提出申請之商品型態為—)

OBU開放人民幣衍生性商品;
Ⅰ. 無本金交割之外幣對人民幣遠期外匯(NDF)
Ⅱ. 無本金交割之外幣對人民幣匯率選擇權(NDO)
Ⅲ. 無本金交割之外幣對人民幣換匯換利交易(NDCCS)
Ⅳ. 無本金交割之外幣對人民幣利率交換交易(NDIRS)
Ⅴ. 外幣本金連結無本金交割之外幣對人民幣遠期外匯交易、外幣對人民幣匯率選擇權、外幣對人民
 幣換匯換利交易及外幣對人民幣利率交換交易之組合式商品
說明:上述商品交割幣別限為人民幣或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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