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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金管會研議開放陸籍及外籍投資人來台開證券戶



資料更新時間:2015/01/08

1、現行稅制對「非居民」課徵證所稅單一稅率15%。
2、若無法促成大陸端開放直接投資台股,按照現行大陸個人外匯管理規定,每人每年僅有五萬美金的海外匯款額度;亦或是著眼於陸客隨身攜帶的現金來台投資?或透過地下管道來台資金?
3、外籍投資人尚涉及交易平台的語言、文字及作業規定需克服。代辦外資專業投資人(外國人或外國法人)來台開立證券投資帳戶
4、開放陸客前,是否先評估放寬經核准的陸資子公司得投資台股?子公司為獨立法人、經政府機關核准成立與匯入資本金、在臺有固定聯絡處所,都無法開放投資台股,還想陸客?

「臺灣公司由陸資持有所投資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合計超過該事業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者,稱為陸資投資事業,應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下稱陸資管理辦法)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行為。依陸資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目前僅開放大陸證券、銀行及保險主管機關核准之合格機構投資者得來臺投資,爰陸資成立之臺灣子公司尚不得開立證券戶買賣臺股。」



台股活水! 我歡迎大陸大媽下單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大陸旅客來台不再只能買鳳梨酥等土產,金管會正規劃讓陸籍及外籍投資人來台開戶買股,預計今年第三季起就可上路。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幫台股撐盤,有勞大陸大媽進場。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天說,很多台灣投資人都出國買股票,「但應該也要有人進來買台股」,金管會正規劃讓陸籍及外籍投資人來台開證券戶,預計今年第三季起就可實施。

金管會前年即與中國大陸證監會達成「台股和陸股直通車」共識,將開放兩岸居民相互投資股票市場,但當時雙方都希望採取「QDII2(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模式對開市場,且列入兩岸服貿協議中,拖延至今仍未開放。

現在為吸引資金活水入台股,金管會決定,打算直接開放大陸股民進場台股,不再走「合格投資人」管道。

曾銘宗說,最慢六月底宣布大陸投資人來台買賣股票規定;初步規劃讓陸籍或外籍旅客,可在OSU(國際證券分公司)開理財戶,在DSU(境內證券公司)開證券戶;並考慮開放證券商與旅行社合作,讓陸客直接來台開戶買股票,但會做好個人資料保護及符合洗錢防制要求。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說,大陸旅客來台只買鳳梨酥或面膜,實在太可惜,建議應該開放陸客來台買一千多支股票,讓資金進台股,擴大成交量。曾銘宗答覆說,若大陸自然人出來開戶,他相信應是可行的,金管會已和對岸主管機關交換過意見;希望華人大戶都可以來台開戶買股票。

曾銘宗說,很多台灣民眾出國會在國外開存款戶或證券戶,回國再透過網路下單;他說,現在金管會建立3O(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SU國際證券分公司、OIU國際保險分公司),就是要打造台灣成為亞太理財中心,要將老外的資金吸收進來。

非居住者交易所得 須課稅15%
2015-01-08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金管會正在研議開放陸客來台開戶買賣台股,財政部指出,在台居住未滿183天者,課稅身分屬「非居住者」,包括陸客在內,在台買賣證券全部交易所得都要課稅,分離課徵稅率為15%。

財政部表示,證所稅開徵後,「居住者」出售股票的稅負相對較「非居住者」為輕。財政部指出,根據目前稅法規定,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在台買賣股票,都要繳交0.3%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利得部分,則要視其是否為居住者身分,據以徵免稅。

現行規定下,居住者買賣上市、上櫃股票仍享有免稅,但是買賣證券標的如果是未上市櫃股票,或是全年出售興櫃股票張數逾100張,以及IPO股票,需強制核實課徵證所稅。經常性買賣股票全年交易總額逾10億元以上的股市大戶,證所稅則暫緩課徵至2017年為止。

強制核實課稅的證券交易利得,課徵稅率為15%,但採分離課徵,不必與其他所得合併適用累進稅率。

所得稅法所指「居住者」是個人在台擁有戶籍、住所,且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一天以上;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戶籍住所,但在課稅年度內居留滿183天者。反之,在台居住未滿183天者,課稅身分即屬「非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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