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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立法院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三級距



資料更新時間:2017/04/26
關鍵字:遺產及贈與稅、全球稅。
  1. 遺產稅(依行政院版):
    五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者,課徵五百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
    超過一億元者,課徵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二十。
  2. 贈與稅(依行政院版):
    二千五百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十。
    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五千萬元者,課徵二百五十萬元,加超過二千五百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十五。
    超過五千萬元者,課徵六百二十五萬元,加超過五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二十。
    *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
  3. 以上經立院三讀通過,俟總統公布後施行。

立法院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行政院函請審議「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今(25)日經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10次會議三讀通過。

財政部表示,為落實遺贈稅課徵目的及符合社會期待,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之修正,以調高遺贈稅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挹注長期照顧服務財源,經衡酌目前經濟環境情況,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計增訂1條,修正3條,將遺贈稅稅率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10%、15%及20%),調增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撥入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特種基金,用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財政部指出,上開修正草案於今日經立法院表決並完成三讀,俟總統公布後施行,該部刻積極辦理相關配套事宜,俾利法案順利實施。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張貼日期: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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