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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借帳戶予他人走資金需注意兩大風險



資料更新時間:2018/01/22
關鍵字:#洗錢防制 #OBU #盈餘匯回 #人頭帳戶 #海外所得 #境外資金匯入 #OBU轉DBU
  1. 要特別釐清一點:洗錢防制法中所謂的〝涉及洗錢〞未必是詐騙集團才叫洗錢,甲的錢透過乙帳戶跑這就是洗錢;當然,此行為未必違法,但將可能觸動以下所談的調查;
  2. 以下媒體報導借自然人帳戶予他人使用所可能產生的風險。在OBU操作中此種〝借名〞行為常見有:透過人頭分散外幣結匯金額;對法規有誤解所衍生錯誤的操作。
  3. 民國99年10月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已發函給國內證券機構、證券投顧、銀行、信託業、期貨、人壽保險將透過公司之海外所得資料彙整呈報。
  4. 涉及洗錢風險>查稅。既然是借帳戶跑金流對帳戶所有人就不是真實交易(檢視匯款事由與交易性質)金融機構若落實查核應通報主管機關疑似涉及洗錢,當調查局查無不法行為將相關金流資料〝順便〞提供好朋友國稅局,這才是未來操作必須注意的〝必須符合洗錢防制的各項規範、相關交易單據需齊備〞。
  5. 201709中區國稅局新聞稿特別刊載了〝防洗錢+異常金流〞的查稅案例。延伸閱讀:利用人頭帳戶隱匿收入易遭查稅。不覺得從2016年底透過鎖定金流的查稅案例相較以往多了?
  6. 延伸閱讀:海外資金如何規劃匯回

戶頭借死黨轉個帳 國稅局怎會找上門?

2018-01-22 10:00:00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春嬌是阿美的姊妹淘,旅居國外多年。春嬌近期因為拓展業務,協助在台客戶辦理國外一些業務而有資金往來的需求,但又懶得回台開戶,因此拜託阿美出借銀行帳戶,想透過阿美的帳戶來收款。阿美該不該借帳戶給春嬌,如果借了又要承擔什麼風險?

出借帳戶給朋友 可能觸及逃稅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表示,如果阿美把帳戶借給春嬌,一旦出現有大額資金持續匯入阿美的銀行帳戶,可能會被國稅局懷疑有從事營業行為,但未辦營業登記擅自營業並收取收入,會有漏報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問題。

另外,阿美將客戶繳交的貨款轉成外幣匯給人在國外的春嬌,若被視為盈餘分配,也會面臨應扣繳股利所得的扣繳違章風險等。

張芷指出,即使阿美舉證,她的帳戶是借給春嬌使用,也有可能被國稅局視為隱名合夥從事業務,認為阿美與春嬌其實是合夥做生意並賺取利潤,有被認為逃漏稅,要補課綜合所得稅的稅務風險。

銀行帳戶借給朋友轉帳收款,可能會有逃漏稅的問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銀行帳戶借給朋友轉帳收款,可能會有逃漏稅的問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只是幫轉帳 沒有賺錢也不行?

就算只是提供朋友資金匯進匯出,並沒有賺錢,也有可能被認為是隱名合夥從事業務,要補課綜合所得稅的稅務風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就算只是提供朋友資金匯進匯出,並沒有賺錢,也有可能被認為是隱名合夥從事業務,要補課綜合所得稅的稅務風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阿美或許會以資金往來相關金流證明,她的帳戶只是提供資金匯進匯出,並沒有賺錢。但張芷提醒,春嬌提供台灣客戶勞務報酬,雖然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但賺取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法應該繳稅。若春嬌涉及逃漏稅被國稅局查獲,阿美有可能被國稅局認有幫助春嬌逃漏稅的嫌疑,而被移送法辦,最高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六萬元以下罰金。

不僅如此,除了稅務風險,阿美可能還會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

原本只需由台灣客戶直接匯款給春嬌就可以完成的交易,因為借用了與交易不相干的帳戶而變得複雜。安侯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孫欣指出,因辦理業務而有資金往來是很合理的事情,為什麼要這麼大費周章?春嬌的業務是什麼?適法性有沒有問題?會不會只是個幌子?

萬一朋友用來洗錢 你慘了…

如果銀行注意到資金流向不正常,而你無法清楚解釋資金來源,那麼銀行帳戶可能會被加強監控,甚至被調查。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如果銀行注意到資金流向不正常,而你無法清楚解釋資金來源,那麼銀行帳戶可能會被加強監控,甚至被調查。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考量這麼多問題,是擔心洗錢的風險。孫欣表示,為隱藏違法取得的資金,才需要透過迂迴的金流及複雜的交易,或是利用人頭帳戶或空殼公司,以隱匿資金的真實來源,讓違法取得的資金具有合法的表象,而達到洗錢的目的。

孫欣表示,若銀行注意到了,而阿美沒能解釋清楚資金的來源,阿美的帳戶可能被加強監控,也可能面臨檢調的調查;萬一春嬌真的在洗錢,阿美一不小心還可能觸犯特殊洗錢罪而需承擔相關刑責。因此,建議不要出借帳戶給他人使用,以免在無意間被用來從事不法活動而招致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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