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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經濟部國貿局公告排除銷伊朗產品項目及台伊貿易款項清算作業要點



資料更新時間:2018/08/10
關鍵字:#伊朗貿易
  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布包括石墨、金屬、貴金屬及汽車產業相關產品等貨品不適用台伊清算機制。
  2. 附上最近期「銀行辦理伊朗貿易款項清算作業要點」承作對象限定直接交易(排除三角貿易;無法透過OBU操作)。
  3. 以下為經濟部國貿局公告全文;

為避免我商輸銷貨品至伊朗違反國際相關規定,自107年8月7日起,本局公告指定之貨品項目不得適用貿易款項之清算。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易安全與管控小組

公布日期:2018-08-06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8月06日

 

發文字號:貿管字第1071450307號

附件說明:如文(1071450307-1.pdf)

主旨:為避免我商輸銷貨品至伊朗違反國際相關規定,自107年8月7日起,本局公告指定之貨品項目不得適用貿易款項之清算。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輸出伊朗貨品證明書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項目中、英文貨品名稱(如附件)。

附件:臺伊貿易款項清算作業要點1050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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