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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自今年11月1日起國內公司董、監、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之股東需辦理資訊申報



資料更新時間:2018/10/09
關鍵字: #洗防法 #防洗錢 #DBU #OBU #國內公司 #最終受益人
  1. 配合洗錢防制法及公司法之要求,國內公司(DBU)將自11月1日起要求登載董事、監事、經理人及股東(持股10%以上)資料將上傳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主管機關規劃現有公司基本資料將先由經濟部工商系統匯入「申報平台」後再由企業自行修正異動或確認。未來以上資料如有異動,需在15日內至「申報平台」修正,
  2. 目前金融機構在進行洗錢防制工作時難以掌握國內公司股東資料的問題,未來可透過此平台進行查核驗證。
  3. 以下為經濟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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