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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公司法修正案全案將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



資料更新時間:2018/10/30
關鍵字: #公司法
  1. 公司法修正案全案將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原本媒體報導公司法部分條文先行上路未成真。延伸閱讀:107年7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全文
  2. 同法,將要求國內公司董、監、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之股東需辦理資訊申報。延伸閱讀:自今年11月1日起國內公司董、監、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之股東需辦理資訊申報
  3. 以下為行政院函覆經濟部針對公司法修法條文實施日期的回覆;

所報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之「公司法」部分條文,建請指定施行日期一案,本院定自107年11月1日施行。

種類:重大政策 發布單位:商業司 發布日期:2018-10-29

行政院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院臺經字第1070037184C號

速別:最速件

主旨:所報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之「公司法」部分條文,建請指定施行日期一案,本院定自107年11月1日施行。

說明:復107年10月15日經商字第10702423290號函;並已函送立法院查照及分行有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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