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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自108年12月1日起,臺北國稅局提供設籍台北市之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



資料更新時間:2019/11/29
  1. 財政部為提供更貼心的便民服務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合作,先由臺北國稅局試辦,自108年12月1日起受理民眾申請查詢設籍臺北市之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查詢之內容包含銀行存款、投資理財帳戶(如信託基金)、上市(櫃)股票、保單及銀行債務等資料。
  2. 這是一項便民服務,或許也代表稅務機關能掌握相關金融訊息。

108年12月1日起,臺北國稅局提供受理查詢金融遺產服務

 財政部表示,為提升為民服務,自108年12月1日起,臺北國稅局提供單ㄧ窗口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服務,該局受理後,將申請資料轉予各金融單位,由各金融單位將查詢情形回復申請人,以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

 財政部說明,各地區國稅局為協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均有提供查調被繼承人財產、各類所得及贈與等資料之服務,惟因該資料來源,係運用稽徵機關各項課稅資料,尚未能完全涵蓋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存款、上市(櫃)股票及基金等金融遺產資料,民眾為辦理遺產稅申報及繼承事宜,需逐一向金融單位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填具不同申請書並檢附相關之證明文件,花費許多時間及成本。

 為提供更貼心的便民服務,財政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合作,先由臺北國稅局試辦,自108年12月1日起,於該局總局、分局及稽徵所全功能櫃檯設立服務窗口,受理民眾申請查詢設籍臺北市之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查詢之內容包含銀行存款、投資理財帳戶(如信託基金)、上市(櫃)股票、保單及銀行債務等,各金融單位並提供民眾透過本項服務查詢金融遺產第一次免收費之優惠,民眾可以多加利用。(查詢單位及提供之金融遺產內容詳附表)

 財政部特別提醒民眾,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可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納稅義務人不得以未接獲查詢之金融單位通知,而免除申報義務或延長申報期限。

本項服務相關資訊或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t.gov.tw,首頁/服務園地/下載專區/各稅檔案下載/遺產稅)下載查詢。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張貼日期:2019-11-29
更新日期:2019-11-29

#查遺產金融資訊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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