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億元 破獲史上最大地下匯兌
2019-12-20 00:02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嘉義市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吳承霖、陳玟叡夫妻涉及兩岸地下匯兌案,曾起獲兩億餘元現金。 記者李承穎/翻攝
嘉義地檢署偵辦吳承霖、陳玟叡夫妻地下匯兌案,查出吳等人前年十二月起經手的地下匯兌高達一百廿四億餘元,是史上最高的地下匯兌金額,吳等人至少獲利兩億元以上,並用賓士名車和高鐵南北運送現金。檢方昨天依照違反銀行法、組織犯罪條例和洗錢防制法等罪,將吳等七人起訴,主嫌之一的黃文鴻仍在逃。
吳承霖等六人從案發陸續羈押至今,地檢署昨移審後,法院諭知吳承霖五百萬、陳玟叡三百萬、劉昱甫一百五十萬、黃琪珈一百萬、孫珮真一百五十萬和彭晟峰一百萬元交保,被告全限制出境、出海。吳等人坦承犯案,稱因兩岸金流流通不易才犯案。
檢方今年八月在吳承霖夫婦位於嘉義市住處搜索到約九百多萬現金,又在嘉義縣大埔鄉陳玟叡母親住處起獲兩億三千餘萬元,並扣有吳等人手機、記帳本等證物。歷經五個月,陸續查出集團分工細膩,組織嚴密,客戶有五十八人,大多為台商,還有某縣市副議長和律師等人。
檢方調查,吳承霖以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不等代價,指示孫女、劉男收購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帳戶,包含網路銀行帳號、銀行卡、U盾和SIM卡。兩人返台交付給吳,再由黃文鴻雇用彭男,由彭測試U盾轉帳功能,若屬正常,吳才會作為地下匯兌用。
檢方表示,客戶欲匯款人民幣至大陸地區,吳等人收取台幣後,計算匯率後利用U盾,透過網路銀行轉帳人民幣入客戶指定的大陸銀行帳戶,彭男再登入黃文鴻所提供的Google雲端帳號,記錄轉帳日期及金額,黃再用微信軟體告知吳承霖。
客戶若要自國外或大陸地區,匯款至台灣,吳等人告知客戶將人民幣匯入金融帳戶,經彭男以U盾登入帳戶確認款項已匯入後,再透過黃文鴻回報予吳承霖,並由陳玟叡、孫女在嘉義交付台幣現金給客戶。
檢方查出,吳承霖指示黃文鴻兄妹,將從客戶收取的卅一億元現金,陸續載往嘉義市某處,或交予陳玟叡保管,再由陳以「台北」(指以駕車方式載運)、「高鐵」(指以搭乘高鐵攜帶)記於帳冊,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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