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更新時間:2012/07/30
1.外資赴大陸投資〝早已經〞可以以人民幣出資。
2.人行針對外商人民幣出資之用途及操作做進一步的規範。
3.就實務操作考量;大陸投資的當地營運幣別仍是人民幣,以人民幣出資起碼可以規避匯兌風險。
4.對境外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外債進一步放寬;僅限制外商房地產投資業。
5.對於人民幣資本金的用途,做了進一步的限制;外商投資企業的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存款帳戶、人民
幣境外借款一般存款帳戶存放的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於委託
貸款,不得購買理財產品、非自用房產;對於非投資類外商投資企業,不得用於境內再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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