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知道的“稅務風險點”!
2015-05-24 馬靖昊說會計
編者按:目前網路上散見不少有關企業必須注意的稅務風險點相關文章和資料。下面由大財道專家邱慶劍匯總的這些年所見的稅務風險點比較全面,可供老闆和財務人員參考,如果把這些方面規範了,基本上就可以“安然入稅”了。
一、報表層面的風險點:
1.稅負率明確低於同地區同行業水準。
2.成本結構明顯區別於同行業同類產品;比如可抵扣進項的成本明顯偏高,可能被視為多轉了成本。
3.成本結構與產品配方不符;比如有的企業發生一個產品耗用多個包裝盒的低級錯誤,再比如,投入材料與產品沒有關係。
4.成本結構發生明顯變化,而又沒有推出新配方產品。
5.毛利率年與年之間、月份與月份之間起伏明顯,又沒有合理的解釋。
6.毛利率或純利率遠遠高出同行,或者遠遠低於同行,都可能被重點檢查。
7.期間費用率偏高,大部分毛利被費用“吃掉”,導致企業微利或虧損,很容易被發現隱瞞收入。或者,期間費用明顯偏低,提示可能“另外有一本賬”,大量白條費用做在“另一本賬”上面。
8.製造費用存在異常,比如水電費與產能不配比、外加工支出與產量不配比。
9.資產負債表結構異常,有形資產多,產值卻很小,“大公司做小生意”,可能被懷疑有兩本賬。
10.物流費用占的比重偏高,可能被發現隱瞞了收入。
11.現金流呈負數,可能牽出“兩本賬”。
12.存貨賬實差異大,賬多存少(虛庫),或者存貨時間太長,一直沒有動用。
13.生產環節“在產品”賬多實少,被視為多轉了成本。
14.產能分析出現異常,包括設備產能評估、人工產能評估、材耗產能評估、製造費用產能評估、期間費用產能評,這些產能如果明顯低於同行水準,可能存在隱瞞收入。
15.公司一直虧錢或微利,股東卻大量借錢給公司,可能被懷疑有銷售收入直接進了股東的口袋。
16.預收賬款掛賬時間太長,被強行要求確認收入履行納稅義務。
17.頻繁出現大額現金收支,以及大額現金長期掛在賬上,可能存在賬外收支。
18.股東幾乎沒有繳個稅,而股東個人資產很多,提示股東有“賬外收入”。
二、賬務層面的風險點:
1.股東個人費用,在公司報銷。這種情況,將被視為分紅,企業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用公司資金購買資產,資產所有人寫成股東,資產的費用、折舊卻在公司列支。這裡有多個問題:股東涉嫌挪用公司資金、股東變相分紅當繳個所得稅、股東資產費用、折舊在公司列支也將被視為分紅,須繳個人所得稅。
3.沒有成立工會,卻計提工會經費,發生支出時,沒有取得工會組織開具的專用憑據。所得稅匯算時,這將被調整。
4.跨年度列支費用,比如上年12月的票據,拿到本年來列支。
5.不按標準計提折舊。
6.製造企業結轉完工產品成本、結轉銷售成本時,無相關附件,或者存在隨意性,或者不能自圓其說。
7.以現金支付工資時,無相關人員簽字。
8.工資名單與社保名單、合同名單不一致。
9.商業保險計入費用,在稅前列支。
10.生產用原材料暫估入帳,把進項稅額也暫估在內,虛增成本。
11.過期發票、套號發票、連號發票、假發票等入帳列支費用。
12.貨款收回後,掛在往來科目中,長期不確認收入。
13.非正常損失材料、非經營性耗用材料,沒有作進項轉出。
14.捐贈、發福利等視同銷售行為,沒有確認銷售收入。
15.福利性質旅遊和獎勵性質旅遊混在一起。前者屬於福利費,後者屬於工資性收入。
16.非本公司人員在本公司報銷費用;比如説明客戶、領導、外部專家報銷機票、旅遊開支等。
17.產品移庫處理不當,被要求確認為收入。
18.總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之間關聯關係沒有撇清,存在價格轉移,被稅務要求按市場定價確認收入。
19.未經批准,總公司與分公司合併納稅。
20.應徵消費稅的小汽車其費用不得抵扣進項。
21.打折銷售、買一送一、銷售返利等處理不當,導致增加稅收。
22.股東借支,長期不歸還,被視為變相分紅,要求繳個人所得稅。
23.直營店缺乏獨立營業執照,涉稅事項牽汲總公司;另外,本來可以按個體身份納稅的門店,卻要求按總公司一起查帳徵收。
24.對外投資協定不完善,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借款,因此所得稅的投資收益須再交一次所得稅。
25.借款給關聯企業,不收利息,或者利息不入帳。不收利息,屬於“利益輸出”,不入帳屬隱瞞收入。
26.固定資產或待攤銷支出,沒有取得正規發票,折舊和攤銷額不能稅前列支。
27.費用專案混肴: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培訓費、福利費等有扣除限額的費用,是重點檢查項目。
28.邊角餘料銷售收入明顯較高
29.財政補貼性資金,核算不當導致稅務風險。
30.關係法人之間,無償劃轉資產,包括設備,以及無償提房產等,均要視同銷售或租賃,確認收入納稅。
31.應收、預收、應付、預付等科目存在虛假戶頭,並且長期掛賬,可能牽出“兩本賬”。
32.非生產經營性資產,比如員工上下班接送班車,不得抵扣進項稅。
33.非公司名下車輛,費用不得在公司報銷列支(租給公司的除外)。
34.不同法人主體之間借貨還貨,雖然不涉及貨幣收支,但依然是銷售行為,應當繳納增值稅。
35.企業將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無償借給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涉及營業稅風險。
36.宣傳活動贈送禮品,須代扣代繳個稅。
37.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如果涉及個人股東,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不要直接轉增資本。股東個人借款轉資本,也存在類似風險。
38.“外賬”附件與“內賬”明顯不一樣,包括版式、紙張、簽名等。
39.幾乎沒有白條,與當前的環境不符,可能提示還有一本賬。
40.差旅費用、招待費用等少得可憐,明顯與公司規模不符,提示可能因為現金流不足,有大量費用沒有入帳,或者,有大量白條費用進入了“另一本賬”。
三、發票層面的風險點
1.收到專用發票,卻沒有用於抵扣,也沒有入帳。當某一天,供應商涉稅時,順著這些發票摸查過來,就可能發現本企業存在“體外迴圈”、“兩本賬”。
2.供應商不能開專用發票,供應商讓他的上家,開給本企業。這種專用發票,不能用於抵扣。
3.專用發票商品品名與實際清單不符,或者沒有清單。
4.大頭小尾發票,手工的是撕下來開,機打的也存在稅控機打一聯,然後用普通印表機偽造一聯的情形。“陰陽發票”性質類似,于客戶聯和記帳聯、存根聯抬頭不一致。
5.買發票的風險:買來假發票、套號發票,也有賣真發票的賣給你,但在當月最後一天作廢處理,你拿到的發票就成陽廢票。
6.客戶方涉稅,或者國企受反腐調查,可能把你買的發票事查出來。
7.協力廠商開發票,委託付款的風險。增值稅法規要求,必須“票、款、物三統一”。
四、帳戶管理
1.在銀行開具輔助帳戶,不向稅務申報,收入進入這個帳戶,不確認收入。這種查出來性質比較嚴重。
2.個人卡長期使用於收款,而金額進出很大,累計金額也大。這很容易受到監管,從而查出未確認收入。
3.個人卡用於收取貨款,卻同時用於支付供應商款,一旦供應商涉稅被查,這些個個卡也就暴露了。
4.個人卡用於收取貨款,同時通知經銷商,導致很多人知道這些卡在用於收取貨款。
5.股東個人卡資訊被洩露。
6.反洗錢監控,牽出個人卡收取大量貨款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