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推行三證合一
資料更新時間:2015/09/18
1、新成立的公司將直接發給新版本的營業執照(取代現有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稅務登記證),已經成立的公司將配合後續公司資料變更登記時將舊證收回發給新證(不主動收繳換發舊證)。 2、三證合一後在新設立公司工商部門的審批發證時間〝有可能〞會延長。 六部門印發通知加快推進“三證合一”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13 18:25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記者 高敬)記者13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工商總局、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等6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確保“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如期實施。 自10月1日起,全國各地的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將領取由工商部門發放的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無需再由工商、質檢、稅務三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將不再發放。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統一登記流程、統一編碼和賦碼規則等,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此前企業登記注冊時,需要向多個部門提供名目繁多的書面材料。通知明確提出,實行統一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和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登記部門審核後,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並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公示。 通知提出,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快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平臺建設,加快係統升級改造,盡快實現數據實時交換。要適應“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變化,實現與省內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相對接,推動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 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探索試點的“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和“一照一號”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三證合一”改革涉及多個部門,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平穩過渡,改革舉措順利開展、全面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