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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關於大陸國台辦發佈擴大開放台胞個體戶



資料更新時間:2015/12/22
關鍵字:大陸設立台胞個體戶、台灣居民大陸個體工商戶、台胞個體戶、包稅、核定稅、所得稅定額徵(征)收。

1、 關於大陸所頒佈有關台胞個體戶的相關規定需注意查詢所引用的政策發佈時間;之前的相關規定在設立地區與所能經營的行業上限制較多。
2、 赴大陸設立〝外資有限公司〞或〝台胞個體戶〞應該考量的是銷售對象與交易模式,註冊資本金的高低不應成為決定條件。
23、 台胞個體戶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海關進出口資格、所得稅定額徵(征)收;不過,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與所得稅定額徵(征)收僅能二擇一。
24、 此次開放的特點:一、在開放地域方面;除新疆、內蒙古、西藏、甘肅、青海外,其他地區均可申請;二、開放領域由零售與餐飲擴大到部分產品的批發、即代表個體戶登記地址可脫離「店鋪」改登記在「寫字樓」,可節省營運成本;三、取消從業人員人數與營業面積限制。
25、 個體戶的「字號名稱」較為特別,某種程度上大陸的個體戶類似台灣的「行、號、企業社」,新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延伸閱讀:認識大陸台胞個體戶。

國台辦發佈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政策措施
時間:2015-12-16   來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2月16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宣佈,自2016年1月1日起,大陸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擴大和放寬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地域範圍及經營條件。

  馬曉光表示,2011年底,我們本著首先讓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真誠願望,首批開放臺灣居民在北京、上海等9個省市,以及在大陸設立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截至2015年11月底,臺灣居民在大陸已設立3500多個個體工商戶。目前,這些個體工商戶總體經營狀況良好,有許多已發展壯大。四年來,隨著大陸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兩岸經濟等各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擴大和深化,廣大臺灣同胞特別是臺灣青年朋友來大陸尋求發展機遇的願望不斷增強。國務院台辦、國家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經過認真調研,決定進一步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相關政策檔已於12月15日正式印發。

  馬曉光說,此次新出臺的政策與過去相比,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開放領域,從零售業和餐飲業2項,擴大至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24項;二是開放地域,在原有9省市基礎上新增加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6個;三是經營條件,取消對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和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限制。

  馬曉光表示,相信這一新出臺的政策措施將為臺灣基層民眾,特別是臺灣青年朋友們提供更多創業機遇和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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