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陸國台辦發佈擴大開放台胞個體戶
![]() 資料更新時間:2015/12/22
1、 關於大陸所頒佈有關台胞個體戶的相關規定需注意查詢所引用的政策發佈時間;之前的相關規定在設立地區與所能經營的行業上限制較多。
國台辦發佈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政策措施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2月16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宣佈,自2016年1月1日起,大陸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擴大和放寬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地域範圍及經營條件。 馬曉光表示,2011年底,我們本著首先讓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真誠願望,首批開放臺灣居民在北京、上海等9個省市,以及在大陸設立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截至2015年11月底,臺灣居民在大陸已設立3500多個個體工商戶。目前,這些個體工商戶總體經營狀況良好,有許多已發展壯大。四年來,隨著大陸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兩岸經濟等各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擴大和深化,廣大臺灣同胞特別是臺灣青年朋友來大陸尋求發展機遇的願望不斷增強。國務院台辦、國家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經過認真調研,決定進一步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相關政策檔已於12月15日正式印發。 馬曉光說,此次新出臺的政策與過去相比,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開放領域,從零售業和餐飲業2項,擴大至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24項;二是開放地域,在原有9省市基礎上新增加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6個;三是經營條件,取消對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和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限制。 馬曉光表示,相信這一新出臺的政策措施將為臺灣基層民眾,特別是臺灣青年朋友們提供更多創業機遇和發展空間。 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 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