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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針對大陸近期所頒布《非居民金融帳戶盡職調查》相關影響重點整理



資料更新時間:2016/11/07
關鍵字:非居民金融帳戶、CRS、稅收居民、離岸帳戶、OBU。

近期媒體相關標題有:「肥咖條款」蔓延亞洲,中國將徹查台商帳戶、非居民帳戶面臨「查稅」 影響幾何? 、大陸將開查台商個人銀行帳戶、陸版肥咖條款將上路,台商在陸帳戶也將開查……這些標題講的是同一件事,再次彙整重點如下;

  • 1. 《非居民金融帳戶盡職調查》是一項金融規定並不是「稅」的規定。但是,依據大陸稅法個人全球所得應稅、外籍人士(含台商)在大陸居住滿五年視同大陸稅務居民應申報全球所得,大陸稅務機關未來有了稅務居民的海外帳戶資料會不會拿來課稅….?
  • 2.這項規定不是大陸所獨有,是OECD比照美國FATCA模式推行一項名為CRS(共同申報準則)」;有媒體稱之為放大版肥咖。OECD成員國(台灣不是)都會在2018年前完成加入。不加入行不行?依據OECD的辦法規定,未加入CRS的國家資金匯入/匯出CRS締約國時都需要另外檢視,套媒體的說法就是不加入就跟北韓一樣。
  • 3.此次揭露的是金融機構「非居民」帳戶,其中包含個人帳戶及法人帳戶;台商在大陸居住滿五年雖然屬於稅法上的稅務居民,但是在此項調查中屬於「非居民」;台商在大陸成立的公司屬於「居民」企業不會揭露;會揭露的非居民法人帳戶是指台商在大陸開立的「離岸帳戶」、NRA帳戶。
  • 4.非居民個人與法人帳戶中以個人帳戶被揭露影響較大。法人帳戶內的帳戶餘額未必等於股東所得;當然,這不是說了算,未來這些被揭露的離岸帳戶免不掉的必須準備會計師審計資料佐證。
  • 5.非居民個人帳戶內的資金總額將被揭露如何因應?不是你的名字、不是該國籍、未達申報門檻。
  • 6.CRS或陸版《非居民金融帳戶盡職調查》特點在於「主動交換」,這點和以往兩國間簽訂雙邊稅務資訊交換協定屬「被動交換」不同。以往是A國政府發現其居民a 有跡象在B國隱匿資產請B國配合調查;現在是A、B兩國主動交換國內金融機構中a、b 的資料。
  • 7.大陸的《非居民金融帳戶盡職調查》會不會交換給台灣?取決於台灣會不會與大陸簽訂CRS (台灣一定會跟某些國家簽);一但與大陸簽署即代表;無論是總統的哥哥、立委的媽媽、政黨高層或卸任政黨高層….都會被交換?!當然,這樣的揣測太八卦,由香港與新加坡已公布的實施辦法來看,交換的對象必須是:CRS締約國與雙邊租稅協定國,兩岸租稅協議目前仍在立院,就算立院審議通過,大陸原本針對台灣讓利的部分還願不願意照舊,仍是變數。
  • 8.我認為短期內CRS對台商影響的國家反倒是:印度、印尼、以色列、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越南、澳大利亞、吉里巴斯、紐西蘭、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德國、匈牙利、義大利、盧森堡、馬其頓、荷蘭、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國、甘比亞、塞內加爾、南非、史瓦濟蘭、加拿大。以上是台灣已簽訂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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