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肥咖條款來了,台商台幹剉咧等
作者 財訊 | 發布日期 2016 年 12 月 10 日 0:00 | 分類 中國觀察 , 財經
北京公布中國版的「肥咖條款」,從明年起,境內各金融機構須向稅務總局申報非居民客戶金融資料,濃濃的查稅烏雲已籠罩在台商頭上。
中國最近公布中國版的「肥咖條款」,把中國全境的金融機構(含台資銀行分行)當成查稅工具,稅網鋪天蓋地撒向台資銀行中國分行與眾多台幹個人。據透露,有中國的銀行業者向上海銀監局反映,這樣做將大幅增加銀行成本;不料,上海銀監局撂下狠話:「銀行業遵守規定的成本很高,但不配合辦理提供客戶資料,成本會更高(可能被停業)!」
明年開始清查
台幹個人幾乎都是追查對象
2010 年美國肥咖條款(FATCA),實施 6 年讓美國追稅 100 億美元;現在中國也要推出類似的辦法,強化追稅力量。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最近發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調查辦法」規定,從 2017 年起,中國各地銀行須完成對非居民金融資產達 600 萬元人民幣者完成清查;並於 2018 年完成全部非居民金融資料清查,然後將資料報送國家稅務總局。
按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在中國居住滿一年就屬於稅法上所稱的「稅收居民」(簡稱居民,不合此項規定者稱「非居民」)。中國版肥咖條款要求銀行業蒐集非居民的金融資料,而台商派駐中國的大量台籍幹部,有很多就屬於非居民。
中國稅法對居民採全球所得課稅,台幹一旦成為居民可能連台灣的所得也會被列為課稅範圍。因中國稅法規定,納稅人在 1 年內連續離境 30 天以上,就不算居住滿 1 年,也就不屬於居民;所以,過去台商派駐中國的幹部很多會在過春節時回台休 1 個月的長假,讓自己成為非居民。但現在碰上中國版肥咖條款,非居民在銀行的金融資料可能被送交國家稅務總局,下場可能更慘。
由於台資銀行到中國開分行主要的客戶就是台商及台幹,中國版肥咖條款等於要台資銀行中國分行把所有台灣客戶的金融資料,全部交給中國稅捐機關,這對台資銀行形成不小的壓力,也造成台資銀行與客戶間的緊張關係。一家台資銀行中國分行主管相當無奈透露,中國版肥咖條款從 2017 年 1 月 1 日就開始實施,這是當地的法規,台資銀行恐能只能照辦。
目前中國各地的台資銀行都在準備相關的資料,調查統計存款及各種金融商品(含股票、基金、權益)資產達人民幣 600 萬元以上的客戶名單,並要求客戶填寫相關資料,且 2017 年起,台資銀行對於客戶在開立新的銀行帳戶時,均須自動聲明自己是中國稅收居民或非居民,銀行並須立即建檔。
未來,台幹要不要向中國的銀行申報為稅收居民或非居民,將面臨兩難處境。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指出,因中國已承諾 OECD(經濟合作開發組織)將實施的跨國稅務資訊交換報告標準 (CRS),當台幹向中國銀行聲明自己居住滿 1 年,是中國居民,雖不必適用中國版肥咖條款,但因中國對居民採全球所得課稅,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未來可透過交換資料機制,向全球簽署實施 CRS 國家的金融機構,要求交換中國居民在當地國金融資產資料,屆時台幹在其他各國的所得有可能被中國拉去課稅。
中國稅網兩邊堵
申不申報都有風險
而台幹若聲明自己屬於非居民,則中國的銀行馬上會蒐集台幹資料向上呈報,兩者都會提高台幹被補稅的機率,台幹到底要如何向銀行聲明自己的身分,將非常頭疼。
一位台資銀行的中國分行主管表示,OECD 所制定的 CRS 交換金融帳戶資料,其實就是讓全球都肥咖條款化,往後金融業客戶的帳戶資訊,在全球各國稅務機關前將無所遁形。企業或個人想利用各地不同稅制藏匿資產,往後恐怕辦不到,而且各國對銀行業法令遵循要愈來愈高,處罰也愈來愈重。
例如,中國這次公開肥咖條款中就指出,若有金融機構隱匿或不配合調查非居民資料的,最重的處分是可以對銀行勒令停業,在如此重罰下,沒有銀行敢不遵照規定辦理。
對此,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徐曉婷指出,中國肥咖條款除了要銀行業須定期申報非居民金融資產資料外,中國國家稅務總局也將和中國的金融主管機關建立「涉稅信息共享機制」,隨時掌控金融帳戶資訊做為查稅資料。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淑怡則指出,為因應中國肥咖條款的查稅作業,台商及台幹個人現在就應開始整理一下各種金融帳戶,清理一些沒有必要的金融帳戶,因為這些金融帳戶將來隨時可能惹稅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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