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更新時間:2018/06/29
|
|
關鍵字:#大陸投資 #大陸公司設立 #大陸公司名稱預查 #中國投資 #代辦設立上海公司 #代辦設立蘇州公司 #昆山公司代辦 #南京公司代辦 #深圳公司代辦 #大陸公司股權交易 #股權轉讓 #變更投資方 #支付境外勞務費用 #大陸公司代理記帳 #上海公司記帳 #昆山公司記帳 #蘇州公司記帳 #深圳公司記帳 #設立外資代表處。 |
- 此次修訂有幾個亮點;對部分領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寬准入限制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後將按時取消或放寬其准入限制。譬如:金融業大項中其中的「保險業」29. 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 服務類別中信息技術服務 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採正面條列禁止;取消了中外合資限制、金融業 資本市場服務 取消銀行業外資持股限制、商業服務業 會計事務所全面開放。
- 附檔為《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全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令 第18號
《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予以發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2017年6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同時廢止,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繼續執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何立峰
商務部部長:鐘山
2018年6月28日
附加檔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