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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深圳前海自貿區辦理企業地址掛靠新規定



資料更新時間:2018/08/13
關鍵字: #地址掛靠 #大陸投資 #中國 #外資企業 #寫字樓 #深圳公司 #住所託管
  1. 法規在簡化企業設立規定與如何加強監管非法企業之間擺盪,大陸最近爆發P2P網貸倒閉風潮事件也牽扯出相關公司虛假資本的問題。
  2. 以目前環境來說在大陸成立公司麻煩的是開立帳戶而不是辦理工商登記;因為金稅三期的建置,稅務、海關系統都與銀行帳戶相連結,銀行開戶慢繼而導致全部作業都拖慢。延伸閱讀:大陸金稅三期稅控系統介紹
  3. 深圳前海設公司立登記與深圳市差異在下文前海租掛地址手續;
  4. 以下附上「關於優化前海住所託管服務的通知」、「關於前海住所託管企業續約合作條件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全文;





關於優化前海住所託管服務的通知

來源:市前海管理局  發佈時間:2018-08-10

 為進一步規範前海住所託管業務,不斷優化完善企業住所託管服務,同時便於相關監管部門事中事後監管。根據相關監管要求,我司將於2018年8月10日起,實施住所託管新規範,並開展託管企業聯繫資訊全面篩查清理等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住所託管新系統、新合作條件相關內容

(一)從2018年8月10日起,停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網上辦事大廳的住所託管辦理系統。

(二)從2018年8月10日起,啟用新住所託管業務系統,系統登錄入口為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用戶可關注微信公眾號“前海商秘”(微信號qianhaibs)或撥打“前海熱線”88988988,獲取官方網站地址。新系統啟用後,原住所託管系統帳號無法直接在新系統使用。已託管企業需註冊新帳號後對已託管企業進行認領。

(三)從2018年8月10日起,啟用新版本《前海住所託管服務協議書》。新協定由新住所託管系統自動生成,請企業辦事人員在新住所託管系統中下載並列印。舊協定在協定期內仍然有效,協議到期前30天內,須在新住所託管系統中辦理續約。

(四)住所託管業務新合作條件

 1.首次辦理住所託管:從2018年8月10日起,場地證明不再作為首次辦理住所託管的位址證明材料。首次辦理住所託管僅接受深圳市內房屋產權證(以下簡稱“紅本”)或經深圳市各區屬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的租賃憑證(以下簡稱“租賃憑證”)作為地址證明材料。溫馨提示:首次辦理住所託管簽訂的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

 2.辦理住所託管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股東不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存在有關經濟類犯罪等不良記錄。

 3.同一自然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住所託管企業不能超過10家。

 4.住所託管業務網上資料核實辦理承諾時限為3-5個工作日。

(五)前海住所託管企業每季度須登陸住所託管業務系統確認或更新資訊,請按時登錄操作,連續兩個季度未登錄或更新資訊的,將視為企業失聯,移交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二、新舊系統切換過渡期安排

 為做好新舊系統切換調試和資料移轉,從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期間(共五個工作日),暫停網上辦理住所託管業務。舊系統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網上核實通過但未到視窗簽約的企業,我司將通過短信進行通知,請接到短信通知的企業在2018年8月17日內前往E站通大廳簽約,逾期未到視窗簽約的企業,舊系統預核實作廢,須按新系統、新合作條件重新辦理業務。

三、託管企業聯繫資訊全面篩查清理工作

(一)我司將於8月17日起,通過發送短信的方式通知前海住所託管企業,請前海住所託管企業及其相關人員收到短信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登錄住所託管系統進行企業認領、確認或更新企業資訊。

(二)未按要求登陸住所託管系統進行企業認領、確認或更新資訊的企業,我司將通過郵寄信函的方式通知,請在收到信函後10個工作日內登錄新住所託管系統進行企業認領、確認或更新企業資訊。未簽收信函的或逾期未登錄住所託管系統認領企業、確認或更新企業資訊的,將視為失聯企業,移交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三)我司將分批次通知託管協議到期的企業前來續約,請在收到短信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登錄新住所託管系統辦理續約業務,並通過我司微信公眾號“前海商秘”(微信號qianhaibs)預約視窗簽約。逾期未續約的,將視為住所失效,移交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四、續約徵求意見工作

 擬於2019年1月1日開始,對前海住所託管企業辦理續約業務時增收深圳市內的地址證明材料,即與首次辦理住所託管業務統一合作條件。現公開徵求前海住所託管企業意見,詳情請見我司官方網站通告欄《關於前海住所託管企業續約辦理合作條件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關於上述各項工作安排及情況,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前海熱線0755-88988988垂詢。

 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關於前海住所託管企業續約合作條件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來源:市前海管理局  發佈時間:2018-08-10

 在市市場品質和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支持下,我司於2011年開始經營住所託管業務,免費為在前海不具備辦公地址的企業提供住所地址用於商事登記。我司通過與企業簽訂住所託管服務協定的方式,形成民事雙方合作關係,按協議履行義務。

 現根據相關監管要求,為配合監管部門開展前海住所託管企業事中事後的監管,我司擬於2019年1月1日起統一前海住所託管企業續約與首次辦理託管業務的合作條件,主要調整如下:前海住所託管企業續約增收位址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僅限深圳市內房屋產權證(以下簡稱“紅本”)或經深圳市各區屬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的租賃憑證(以下簡稱“租賃憑證”)

 目前已辦理前海住所託管業務的企業(協議有效限內)為我司合法的合作夥伴,為保持我司與託管企業之間友好的合作關係,現就續約合作條件調整事項向全體前海住所託管企業公開徵求意見。此次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10月9日,意見回饋可下載本公告附件《意見回饋表》進行填寫,並發送至我司指定的電子郵箱(郵箱位址可通過我司官網或前海熱線獲取);或者撥打前海熱線0755-88988988,將您的寶貴意見回饋給客服工作人員。逾期未回饋意見的,視為無意見。

 感謝您的配合與支持!

 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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