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台居證 恐被課所得稅
2018-08-22 00:18經濟日報 特派記者杜宗熹╱上海21日電
報系資料照片
大陸官方宣布從9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台灣民眾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居住證。因此而衍生的稅務問題,會計師認為,雖然居住證不是判定台幹是否為大陸稅務居民的唯一條件,但由於會被視為是在大陸有固定住所,台幹仍須留意滯留天數、以及可能被課所得稅的租稅風險。
與大陸身分證同樣採取18碼、還須按壓指紋的台灣居民居住證,即將於9月1日上路,背後是否會涉及到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在大陸台商圈引發不少討論。對此,上海普華永道個人稅務諮詢(PwC China)高級經理余菲菲指出,大陸官方不會因為台商或台幹辦理了居住證之後,就直接影響個人的稅務判定。
但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裡面有一些要求,仍可能與稅務判定有些關聯。例如辦居住證前,台灣民眾須在大陸待滿183天以上,才有資格申請。此外官方還要求必須要有穩定的住所、穩定的工作或是穩定的求學條件。雖然目前外界還不知道如何定義「穩定」,但這與大陸所得稅法最新修法方向是相同的。
此外,余菲菲也說,台灣居民居住證一旦申請下來,一張證件的期限是五年,這似乎也有參考大陸稅務判定的五年期限。所以,雖然港澳台民眾不會因為申請到居住證之後,就直接被稅務局判定為大陸個人稅務居民,需要繳交所得稅。
聯合線上公司 著作權所有 © ud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