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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大陸對部分產品調高出口退稅率



資料更新時間:2018/10/26
關鍵字: #出口退稅
  1. 此案是源自於10月8日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決議,此次公布產品清單並自11月1日實施。
  2. 以下為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8〕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簡化稅制、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對部分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相紙膠捲、塑膠製品、竹地板、草藤編織品、鋼化安全玻璃、燈具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

將潤滑劑、航空器用輪胎、碳纖維、部分金屬製品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

將部分農產品、磚、瓦、玻璃纖維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

本條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見附件。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稅。

豆粕是指產品編碼為23040010、23040090的產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條所涉產品外,其餘出口產品,原出口退稅率為15%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稅率為9%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稅率為5%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6%

四、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本通知所列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下載: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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