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更新時間:2020/07/10
-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原《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同時廢止。
- 附檔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全文。此版自貿區負面清單主要在醫藥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中藥飲片的規定、教育領域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須待後續頒佈作業細則。
- 《外商投資法》實施後,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已經廢止。原本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部分條目中限於中外合作經營的規定不再保留。
檔案下載: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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