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陸上海市政府於9月28日發布《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並自10月1日起施行,原3月發布的抗疫助企“21條”政策和5月發布的經濟恢複重振“50條”政策按照原規定繼續執行。此次措施所列可供補助與減免的適用很大,可參酌內容申請。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印發日期:2022-09-26 發布日期:2022-09-28 滬府規〔2022〕1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幹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
爲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及時落實國家穩經濟壹攬子政策的接續政策措施,加力鞏固全市經濟恢複發展基礎,全力打好經濟恢複和重振攻堅戰,在本市發布的《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抗疫助企“21條”)和《上海市加快經濟恢複和重振行動方案》(以下簡稱經濟恢複重振“50條”)基礎上,制定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幹政策措施如下:
一、著力助行業促發展
(一)加大文化旅遊體育行業紓困力度。通過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引導,聯動各社會主體共同出資,實施電影票價補貼。對2022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及時恢複營業的專營商業影院、體育健身場所,給予復工復市補貼。對2022年因疫情管控暫停營業的專業劇場,按照座位數給予壹次性停業補貼;對疫情後加快複演的專業劇場,給予限流補貼。統籌用好上海市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將符合條件的酒店賓館納入旅遊業貸款貼息政策範圍,對符合條件的A級景區、星級酒店給予壹次性紓困補助。充分用好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對社會資本參與市民健身設施補短板的建設項目給予壹次性補貼。開展商標質押助力文體旅等重點行業紓困“知惠行”專項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體育局、市文化旅遊局、市知識産權局)
(二)加大會展行業扶持力度。支持重點展會有序復展,對2022年克服疫情影響在滬舉辦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舉辦單位實際發生的場租費用按照不超過10%的標準給予補貼,單場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加快推進展會業態創新,鼓勵會展企業舉辦“雲展覽”,開展“雲展示”“雲對接”“雲洽談”“雲簽約”。(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三)支持廣告行業恢複發展。對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其2022年第四季度實際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50%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四)加大航空業紓困補助力度。制定實施2022年上海航空業補助方案,重點對消殺、核酸檢測、空中保障能力建設、貨郵國際中轉業務等方面給予補貼,支持航空業防疫和恢複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委、機場集團)
(五)支持各類生活性服務業恢複發展。優化餐飲、住宿等行業穩崗補貼認定條件,對連鎖企業分支機構主營業務爲提供餐飲、住宿服務的,可將經各區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分支機構納入壹次性穩崗補貼範圍。按照國家要求,對養老服務機構和托育服務機構屬於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範疇、承租國有房屋的,壹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服務機構,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稅額頂格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對養老托育行業納稅人,可按照規定享受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壹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二、著力強主體增動能
(六)支持小微企業升級發展。對首次成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按照企業産值增速分檔支援其采購數字化管理、技術創新、法律諮詢、檢驗檢測等服務,市級資金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鼓勵各區配套支援。建立規上工業企業培育庫,將接近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標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等列爲重點培育對象,加強入庫培育和指導服務。鼓勵各區對首次成爲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或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的,給予壹定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科委、各區政府)
(七)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茁壯成長。對入選市級、國家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現獎勵全覆蓋,由各區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不低於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給予不低於30萬元獎勵。推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碼上貸”,深入實施知識産權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推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屬服務包,在上海市企業服務雲開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專窗,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壹門式服務。(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知識産權局)
(八)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爲主體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持續穩定通過創新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創新創業大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梯度升級。對首次成爲“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壹年度研發投入5%的壹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對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第四季度購置設備的支出,允許當年壹次性稅前全額扣除並100%加計扣除。(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九)支持優質企業上市。鼓勵各區對新納入“浦江之光”科創企業庫等並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給予必要扶持。鼓勵各區加大對企業境內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對企業成功上市的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科委)
三、著力擴需求穩增長
(十)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加強重大投資項目規劃、用地、用海、環評等前期工作以及資金等要素保障,用好國家持續新增的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額度,面向國家政策規定允許的支援領域和項目範圍全力做好項目儲備,推動符合條件項目抓緊申報,推進已簽約項目加快開工,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依法用好專項債結存限額,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支援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推動存量基礎設施項目REITs常態化發行。建立本市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以合併審批、分期審批、格式化審批、容缺後補等爲抓手,精簡項目審批流程,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投資項目,加快推進“四個壹批”重大項目建設,全力推進示範區線等壹批在建重大項目,盡快開工小洋山北側開發等壹批重大預備項目,加快開展市域鐵路等壹批重特大項目前期工作,超前謀劃深遠海海上風電試點等壹批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的重特大項目,確保全年重大項目完成投資額超過2000億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證監局)
(十一)全力促進消費市場潛力釋放。大力促進汽車、住房等大宗消費,取消對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遷移限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延續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強住宅項目建設交付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力度,著力構建“壹張床、壹間房、壹套房”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確保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辦好全國首屆“國際消費季”暨第三屆上海“五五購物節”以及全球新品首發季、夜生活節、上海旅遊節等標杆活動,放大10億元“愛購上海”電子消費券乘數效應,廣泛動員重點商圈、電商平臺以及零售、餐飲、文體旅商戶等積極參與並配套開展打折讓利、優惠疊加等活動,著力促進消費回補。持續投放面向市民的體育消費券,對使用體育消費券的健身場館給予每月1500元的防疫物資補貼。加快釋放綠色智慧家電消費潛力,對本市消費者購買綠色智慧家電等個人消費給予支付額10%、最高1000元的壹次性補貼。支援消費市場創新發展,對具有市場引領性的創新業態、模式及創意活動以及對消費市場增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適當予以支持,每年獎勵上限爲零售企業100萬元/家、餐飲企業50萬元/家,獎勵資金實行預算總額控制。(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化旅遊局、市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稅務局)
(十二)推動外貿外資保穩提質。鼓勵銀行機構、擔保機構減免相關匯率避險費用,引導港口單位進壹步壓縮空箱調用、碼頭裝卸、集卡短駁等費用,取消企業辦理退運貨物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專門申請的協力廠商檢測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第五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參展車輛優先檢測。開展支援集成電路産業發展監管創新試點,擴大生物醫藥企業(研發機構)進口研發用物品“白名單”範圍。持續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確保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在5個工作日內,對出口退稅分類管理類別爲壹類、二類的出口企業辦理退稅平均時間在3個工作日內。大力支持外貿企業拓展市場,設立RCEP企業服務諮詢站,上線RCEP最優關稅稅率和原産地證規則查詢系統。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發展和便利跨境電商出口退換貨,搭建海外倉綜合服務平臺,鼓勵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設立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退貨中心倉。鼓勵貿促機構、會展企業以“境內線上對口談,境外線下商品展”方式舉辦境外自辦展會,支持中小微企業參加該方式舉辦的境外展會。爲赴境外從事商務活動的人員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出入境證件辦理便利。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出口,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加快海外營銷和售後服務網絡建設。選取壹批製造業領域標誌性外資項目,加強“全流程”跟蹤服務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動項目盡早落地建設。修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支持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等納入總部認定和支持範圍。進壹步支持外資企業在滬設立研發中心,在引進海外人才、提高研發便利度、支持開展科技創新、提升知識産權保護水準等方面加力增效。開展長三角區域性“一帶一路”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爲市場主體提供資訊資訊、投資貿易對接、金融諮詢、法律諮詢、企業培訓、海外響應支持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經濟資訊化委、上海科創辦、市政府外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知識産權局、市藥品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邊檢總站、市稅務局、市貿促會、上港集團)
(十三)支持重點産業企業加快升級發展。支持重點産業升級改造,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産業領域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億元,對符合條件的本市産業園區“二轉二”開發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對現行按照75%比例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行業將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統壹提高到100%。用好國家專項再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支援製造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2022年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設備。支持龍頭企業升級擴容,對工業總産值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等不同規模的先進製造業企業,鼓勵各區按照規定給予支持。支持綠色低碳、“元宇宙”、智慧終端等新賽道加快佈局發展,實施新壹輪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貼息政策,優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按照規定給予不超過創新産品合同金額30%、最高2000萬元的支持。落實國家支援製造業稅收優惠政策,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前期緩繳的所得稅等“五稅兩費”,2022年9月1日起緩繳期限屆滿後繼續延長4個月;對製造業新增增值稅留抵稅額即申即退,到賬平均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落實國家支持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政策措施,引導平臺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和發展,鼓勵平臺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制定數字總部認證辦法。支援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創新,鼓勵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創新創業公司債等公司信用類債券。(責任單位: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網信辦、市科委、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證監局、各區政府)
四、著力優環境強服務
(十四)優化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落實國家設立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要求,推動建立完善上海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安排中小微信貸獎補專項資金,擴大信貸風險補償對象範圍,對在滬銀行申報的符合條件的普惠小微貸款以及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産品“應納盡納”;降低信貸風險補償門檻,將壹般行業企業的不良率補償下限門檻統壹下調至0.8%,將符合條件的本市重點行業企業的不良率補償下限門檻進壹步下調至0.5%。提高信貸風險補償比例,對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貸款淨損失,補償比例不低於25%;對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貸款淨損失,補償比例不低於55%。(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經濟資訊化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
(十五)實施中小微企業“首貸戶”貸款貼息貼費。對2022年第四季度通過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擔保、從上海轄內商業銀行首次獲得普惠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給予2%的貼息補助,單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20萬元。建立市、區聯動的擔保體系,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向中小微“首貸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按照0.5%收取擔保費,引導區級財政部門對中小微“首貸戶”融資擔保服務繼續實行貼費政策,鼓勵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在現有基礎上減半收取。(責任單位: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十六)加大普惠金融爲企服務力度。開展普惠金融顧問試點,建立以金融專家爲主、産業專家爲輔的普惠金融顧問專家庫,由普惠金融顧問組成普惠金融服務團隊,更好服務受疫情影響的困難行業。建設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企業融資服務中心,在更好發揮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企業服務雲、上海信易貸綜合服務平臺、上海市地方征信平臺等融資服務功能的基礎上,推行“單壹視窗”壹站式融資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區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融資服務視窗並向各園區延伸,爲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受理服務,便利企業就近諮詢辦理金融業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各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十七)鼓勵引導保險機構創新疫情防控保險産品。落實國家政策要求,鼓勵在滬保險機構制定相關疫情防控保險方案,開發完善復工復產綜合保險方案以及營業中斷險、貨物損失險、健康保險等疫情防控保險産品,優先支持物流、餐飲、零售、文體旅等困難行業企業投保。鼓勵引導各區對疫情防控保險産品進行保費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十八)減輕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負擔。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個百分點。按照國家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方式,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元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2022年9月至11月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十九)開展清費減負系列行動。按照國家統壹部署,結合地方實際,對本市各領域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保證金,制定和公佈緩繳清單,對清單內的藥品注冊費、醫療器械産品注冊費、工程質量保證金等收費項目壹律緩繳壹個季度,免收滯納金。2022年第四季度將收費公路貨車通行費減免10%,將政府定價貨物港務費標準降低20%。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加大有分歧賬款協調解決力度,確保無分歧賬款清償率達到100%。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聚焦交通物流、水電氣、財經、金融、行業協會商會等重點領域,切實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的不合理負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二十)逐步擴大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開票試點。按照國家統壹部署,進壹步擴大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開票試點範圍,2022年內,實現全市開票量最集中的重點企業和高信用低風險的優質企業“全覆蓋”,更大力度支持和滿足市場主體合理用票需求。(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十一)持續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和信用服務助企紓困。開展律師行業爲民營企業提供免費“法治體檢”活動,幫助企業應對疫情造成的各類法律風險。指導公證、司法鑒定機構暢通涉疫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圍繞涉疫企業需求開展針對性服務,縮減辦理時限。對符合條件的涉疫企業,緩減壹定的公證、司法鑒定和仲裁費用。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爲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完善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合理調整失信資訊認定和歸集標準,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機制;持續優化信用修複、信用資訊異議處理等服務,引導企業及時、主動維護信用記錄;加大涉企公共信用資訊歸集力度,支援銀行機構在公共信用平臺聯合建模,拓展企業信用“白名單”範圍;加快推進信用報告替代企業合規證明,通過線上壹鍵式獲取專版報告,助力企業申請境內上市和資本市場融資。(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著力保就業保安全保民生。落實國家壹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要求,採用“免申即享”方式,將補助範圍進壹步擴大至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青年等重點群體。對依託平臺靈活就業的困難人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社保補貼。紮實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加快推進上海LNG站線擴建工程等能源保供項目建設,及時發放壹次性農資補貼,全力確保城市平穩運行、能源穩定供應和糧食穩産保供。持續抓好物流保通保暢,推動建設應急物資中轉站。充分發揮“兩舊壹村”等民生工程對擴投資、促消費、穩就業的帶動作用,試點推廣中心城區舊區改造政策,由市級專項資金對黃浦、靜安、虹口、楊浦等區單獨實施土地儲備且規劃用途爲公益性配套設施的零星舊改地塊給予定額補助,加強舊住房成套改造政策傾斜。全面提速“城中村”改造,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將“城中村”改造項目認定中的集體建設用地占比要求從70%以上降至51%以上,完善規劃調整、容積率增加、多管道融資等支持政策,持續改善人民群衆居住條件,兜牢基本民生底線。(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糧食物資儲備局、市房屋管理局)
各部門、各區要抓緊制定發布配套實施細則,明確申報流程和辦事指南,積極實行免申即享、壹鍵即享、線上辦理、精準推送等措施,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組織實施和分析評估,確保各項政策加快落實落地,高效直達市場主體。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本市2022年3月發布的抗疫助企“21條”政策和5月發布的經濟恢複重振“50條”政策按照原規定繼續執行。國家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