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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上海市政府針對市內中小企業頒佈《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28條支持措施

資料更新時間:2023/05/18

1、上海市政府於5月17日針對市內中小企業頒佈《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28條措施,其中有多項是延續既有政策更新或加碼,後續其他縣市應該也會推出類似政策。

關于印發《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滬企服辦〔2023〕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醫保局:

 《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幹措施》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幹措施

 上海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5月17日

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

 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助力本市中小微企業紓解困難,實現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一)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各區對新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不低於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不低於30萬元獎勵。至2023年底累計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2萬家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萬家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700家以上。(市經濟資訊化委、各區政府)

 (二)支持企業“小升規、規轉強”。支援“小升規”企業採購數字化管理、技術創新、法律諮詢、檢驗檢測等服務。對工業産值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等不同規模的先進製造業企業,鼓勵各區給予支持。對首次成爲“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壹年度研發投入5%、最高5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三)支持科技成果創新轉化。實施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原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政策扶持金額基礎上加計30%。建設全球技術供需對接平臺,組織全球技術轉移大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産學研合作和新産品推廣。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建設和升級企業技術中心,至2023年底市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突破1000家。(市科委、市經濟資訊化委)

 (四)加大産業人才支持力度。落實國家“千校萬企”協同創新夥伴行動。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備案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支持中小企業申請入駐本市各區的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支持中小企業申報東方英才領軍項目、“上海産業菁英”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等項目。(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資訊化委、各區政府)

 (五)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市級技術改造專項支持門檻由項目總投入2000萬元以上調整爲1000萬元以上,支持金額不超過核定總投入的10%,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市經濟資訊化委、各區政府、重點産業園區管委會)

 (六)支持企業綠色化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綠色化升級,最高支持1000萬元。開展節能降碳“百壹行動”和清潔生産改造。支持30家企業建設綠色工廠、5家企業建設零碳工廠。(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助力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七)加大數字能力供給。支援中小企業使用線上會議軟件、工業軟件等“小快輕準”數字化解決方案和産品。實施智評券、算力券等,支持中小企業購買智慧工廠診斷諮詢及人工智慧算力等服務。對在上海數據交易所首次掛牌數據産品、優秀數據品牌和數商給予資金補助,培育不少於300家中小數商企業,形成不少於30個品牌數據産品。(市經濟信息化委)

 (八)加強平臺服務賦能。發布工業互聯網專業服務商推薦目錄,2023年培育不少於20個細分領域專業服務商,推動25萬家中小企業上平臺上雲。對中小企業與數字化服務商簽訂的服務合同給予不超過合同金額30%的支持。(市經濟信息化委)

 (九)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專項行動。建設“工賦學院”,面向重點企業開展高管輪訓。支持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實施中小企業“工賦夥伴”計劃,開展DCMM貫標評估、數字化轉型水準評測和診斷。打造壹批數字化轉型“小燈塔”企業,鼓勵中小企業“看樣學樣”,逐步推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全覆蓋。舉辦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推進周,打造數字化服務專員隊伍和服務聯合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委、各區政府)

 三、營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生態

 (十)引導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資源。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舉辦“百場萬企”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對接活動。推動本市國有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創新資源,鼓勵大型企業和平臺機構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納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創新數據産品經營,與中小微企業雙向公平授權。充分發揮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特色載體作用,開放應用場景、加強資源匹配。(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十一)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將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支持企業進入創新産品推薦目錄,參與本市各類重大應用場景“揭榜掛帥”行動。對企業搶抓訂單相關商務費用給予補貼,推動外貿“千企萬品”開拓國內外市場。加強對專精特新等優質中小企業境外投資的指導和服務。(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十二)支持企業參與重大展會活動。對企業參加列入“上海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海外展會推薦項目”等境外展會,以及境內省部級以上政府主辦的重點國際性展會給予支持。支持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工業博覽會、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展覽展會,促進中小企業融入全球産業鏈供應鏈。支持中小企業參與“五五購物節”等重大特色活動。(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十三)支持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發展。構建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梯度培育體系,加大與國家先進製造業集群、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及龍頭企業合作。支持發展現代農業産業等重點領域集群。2023年培育10個左右市級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力爭建設5個左右國家級特色産業集群。(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農業農村委、市工商聯、各區政府)

 四、強化中小企業金融賦能服務

 (十四)加大普惠金融服務支持。落實中小微企業信貸獎補政策,支持銀行加大普惠信貸投放。實施普惠金融顧問制度。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效能,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推進“融資暢通”工程和無縫續貸“十百千億”工程,至2023年底普惠貸款餘額達1.1萬億元、無縫續貸累計投放突破1.2萬億元,爲企業節約成本100億元以上。中小微企業“紓困融資”機制延期至2023年底,紓困融資金額突破6000億元。充分發揮地方金融組織作用,構建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十五)降低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成本。對2022年第四季度通過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擔保、從上海轄內商業銀行首次獲得普惠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給予2%的貼息補助,單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20萬元。落實2023年國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保持1%(含)以下。(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財政局)

 (十六)支持産業鏈融資。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標準化票據、供應鏈票據、保理等業務。鼓勵銀行制定專門授信方案,高效服務鏈上中小企業。開展“壹鏈壹策壹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深化産融對接和資訊共用。力爭2023年供應鏈金融融資餘額突破4500億元。(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經濟資訊化委、上海銀保監局)

 (十七)支持中小企業改制上市。持續推動“浦江之光”行動升級,完善改制上市培育機制,對後備庫企業給予政策支持。加快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科委、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十八)支持中小企業股權融資。通過參股等方式支援有條件的機構申報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子基金,探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引導投資機構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援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設立“專精特新”專闆。(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五、加大中小企業紓困力度

 (十九)支持企業穩崗擴崗。實施重點群體壹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吸納在本市登記失業3個月及以上人員或本市2023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並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本市企業、社會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壹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財政局)

 (二十)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落實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用人單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率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

 (二十一)防範化解企業賬款拖欠。開展防範和化解中小企業賬款拖欠專項行動,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企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業賬款資訊披露制度,實現無分歧賬款化解率100%,50萬元以下無分歧賬款清償率100%。(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二十二)落實各項稅費支持政策。開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和稅收宣傳月活動,助推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紅利直達快享。2023年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自2023年至2024年,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實際發生額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市稅務局)

 (二十三)開展助企紓困專項行動。組建中小企業政策宣講團,深入開展政策宣講。發揮中小企業服務專員作用,提供政策上門服務。發揮訴求流轉機製作用,提升訴求辦結率和企業滿意度。市區協同加大政策創新力度,持續優化發展環境。(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區政府)

 六、加強中小企業精準服務

 (二十四)優化中小企業服務網絡。開展“壹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和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充分發揮“上海市企業服務雲”“益企服”等平臺和中小企業服務專員作用,爲中小企業提供精準服務。開展中小企業服務質量協力廠商評估,培育優質公共服務機構。(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十五)支持中小企業質量標準品牌建設。開展中小企業質量提升公益培訓工程和“質量月”系列活動,推進質量基礎設施“壹站式”服務,提供全産業鏈的質量問診、技術幫扶服務。支持中小企業參評各級政府質量獎,培育壹批質量標杆。支持中小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內外標準編制,按規定給予標準化專項資金資助。開展標準化業務培訓。推進“四個壹百”行動,支持外貿自主品牌建設。(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

 (二十六)加強知識産權運用和保護。發布進壹步加強本市中小企業知識産權工作的指導意見,支持新技術、新産品高效獲取知識産權保護,便利開展知識産權權利擔保融資。依託上海知識産權仲裁院、世界知識産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等機構建設,完善知識産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市知識産權局、市司法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十七)優化中小企業法律服務。深化精細化執法和包容審慎監管,推動輕微違法行爲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全面覆蓋有關行政執法領域。完善“12348”小微企業服務專線,提供針對性法律諮詢服務。舉辦上海市企業法務技能大賽,組織開展憲法法律進企業主題法治宣傳活動。(市司法局)

 (二十八)加強組織保障。充分發揮市區兩級企業服務聯席會議作用,建立季度部門會商和調研督導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益企賦”系列專項行動,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協力廠商評估,召開全市中小企業大會,加強中小企業輿論宣傳、政策解讀,形成有利於企業健康發展良好氛圍。(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各區政府)

 附件

“益企賦”系列專項行動清單

 1.中小微企業助企紓困專項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2.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專項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3.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4.“百場萬企”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對接活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5.“壹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6.防範和化解中小企業賬款拖欠專項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7.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8.“上海産業菁英”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活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9.中小企業“工賦夥伴”計劃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10.應用場景“揭榜掛帥”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11.節能降碳“百壹行動”(市經濟信息化委)

 12.上海“融資暢通”工程(上海銀保監局)

 13.無縫續貸“十百千億”工程(上海銀保監局)

 14.“質量月”系列活動(市市場監管局)

 15.中小企業質量提升公益培訓工程(市市場監管局)

 16.市企業法務技能大賽活動(市司法局)

 17.憲法法律進企業主題法治宣傳活動(市司法局)

 18.稅收宣傳月活動(市稅務局)

 19.“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市稅務局)

 20.“浦江之光”行動(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1.“壹鏈壹策壹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人民銀行上海總部)

 22.“四個壹百”行動(市商務委)

 23.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市科委)

 24.“千校萬企”協同創新夥伴行動(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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