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
專題探討

查稅案例 公司利用股東帳戶隱匿收入,連續辦理增減資露餡,遭查獲補稅並處罰鍰



資料更新時間:2015/04/17

這一則公司利用股東帳戶隱匿收入,辦理增減資的稅務案例,與此案例部分類似;透過股東往來匯入台灣公司。 此案例與前一則:結購外匯隱匿國際三角貿易收入,遭補稅3千萬餘元,兩則新聞稿中,都很清楚顯示是透過金融機構調查金流而得。

1、A公司銷貨此股東帳戶收款,未依規定開立發票,稅務機關在調查上、下游時,下游短缺此進項憑證,是否也有短漏銷項發票的狀況?A公司是否有透過股東個人帳戶支付給上游購料?使上游短漏銷項發票?可以連帶稽查。

2、A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再辦理「現金增資」美化財務報表,有可能是為了向銀行融資。 下午 01:38 2015/4/17



公司利用股東帳戶隱匿收入,連續辦理增減資露餡,遭查獲補稅並處罰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借用股東個人銀行帳戶隱匿營業收入,一經查獲除重行核定補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外,並將按其所漏稅額處以罰鍰。

該局近日查核案件,發現A公司屬傳統產業且歷年來均申報營業虧損,連續二年同時辦理資本額減資彌補虧損及現金增資登記,股東面對已虧損累累公司卻仍繼續投入大筆資金,顯有違常情。

經查核A公司股東甲君繳納增資股款之資金來源時,發現其銀行帳戶存入款項以小額票據居多,經該局向票據發票人及上、下游客戶等相關人訪談查證,A公司負責人坦承利用股東甲君銀行帳戶隱匿營業收入,銷貨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銷售額,且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又漏報該部分營業收入,致產生鉅額營業虧損,而以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同時再辦理「現金增資」,將隱匿於股東銀行帳戶之貨款挹注回公司,供營運所需及美化財務報表。本案經該局查獲,A公司借用股東帳戶隱匿營業收入7,300萬餘元,經補稅及處罰鍰計1,500萬餘元。

該局表示,未來仍將針對類此營利事業利用個人銀行帳戶隱匿營業收入之逃漏稅模式加強查核,呼籲營利事業銷售貨物或勞

分 類: 賦稅
發布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5/3/31

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