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2年2月16日)
蘇州市人社局近日研究出台了《關於做好在我市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的通知》(蘇人保規[2012]1號),明確了外國人及台港澳人員在蘇參保的實施意見,新辦法最大的特點是"全國統一政策,享受國民待遇"。在蘇州市區工作的外國人,2月底前須辦妥相關手續。
在參保對像上,實現全覆蓋
在蘇州市區依法註冊或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依法招用的外國人和台港澳人員,按社保法規定,單位必須做到"一人不落,應保盡保"。
在權利義務上,實現全接軌
在義務職責上,單位要全員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按市區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執行,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按人民幣形式申報。
在權利保障上,外國人和台港澳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後,符合相關待遇享受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在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境的,其社會保險關係予以保留,本人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可將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實際結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