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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台商遭軟禁大陸鞋廠 妻心焦求救



資料更新時間:2015/07/01

昨天媒體刊載這則新聞,可以稍做補充:
1、出資金額與出資比例不符:「簡妻說,三年前出資三千萬元創業,顏、龍各出資一千萬元,共同在湖南省衡陽縣西渡鎮成立金林鞋業公司」。就系統中所查資本實收一千萬人民幣,簡先生透過另一家體育用品公司轉投資300萬人民幣。實務上,我們常遇到實際投資金額大於政府登記實收金額。其原因不外乎;欠通盤考慮(時間急迫、大陸私人帳戶有錢、喜歡非正規做事)。所導致的結果就是;公司帳面上很賺多繳所得稅(因為成本帳面無法浮現、固定資產無法折舊、欠進項憑證)或發生糾紛時,無法主張實際損失。
2、發生股權爭議的金林鞋業,並不是中外合資企業,企業的型態為「內資企業」。簡姓台商透過衡陽市得一體育用品公司轉投資(大陸法人),所以金林鞋業的股東有三位:兩位大陸自然人、一位大陸法人。
3、「簡向親友說,他因拒絕大陸合夥人賣出股權,對方就舉報他職務侵占及漏稅。」依據大陸公司法股權轉讓規定如下,推斷應該是單純的股權糾紛。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台商遭軟禁大陸鞋廠 妻心焦求救 2015-06-30 03:07:55 聯合報 記者呂慧瑜/嘉義縣報導

台商簡文得(中)四月十六日在廈門,疑似遭大陸龍姓合夥人舉報職務侵占,被便衣公安逮捕。 圖/大林鎮長黃貞瑜提供

嘉義縣大林鎮簡姓台商三年前和中國大陸顏姓、龍姓男子合資,在大陸湖南省成立製鞋公司,疑拒絕陸方合夥人收購股權遭陷害,目前被軟禁在鞋廠內。簡妻希望政府出面營救,海基會昨表示會提供專案協助。

嘉義縣大林鎮長黃貞瑜日前得知簡姓台商家屬求助無門,前晚到簡家了解狀況。

簡妻說,丈夫十五年前到大陸台資鞋廠工作,三年前出資三千萬元創業,顏、龍各出資一千萬元,共同在湖南省衡陽縣西渡鎮成立金林鞋業公司,除幫知名鞋廠代工,公司生產的球鞋在國內慢壘界也有高市佔率。

簡向親友說,他因拒絕大陸合夥人賣出股權,對方就舉報他職務侵占及漏稅。四月十六日他到廈門時,被顏、龍夥同兩名衡陽便衣公安,在無任何證據下逮捕,現場台籍律師及其他台商都無法阻止。

簡被押回衡陽蹲了卅七天黑牢,期間禁止家屬及律師接見。但公安查不到罪證,五月下旬將簡釋放交給龍看管。

簡妻哭訴,她寄手機過去給丈夫,簡隔海向她求救,指被「軟禁」在自家公司。

簡妻求助大陸台商友人會見,但被擋在門外,無法接近,並接獲大陸稅務單位通知,簡要補繳約七百萬元稅款才能「放人」。

簡姓台商透過手機傳出聲明,強調台資在大陸合法創業提供就業機會,卻被冤陷,嚴重打擊台商投資信心和人權保護,希望政府出面營救。

簡妻表示,日前打電話向海基會求助,承辦人員回應官僚,要自己拿出舉證大陸股東非法拘禁,態度冷漠。

簡妻轉向立委、鎮長等及媒體求援,請大家救救他丈夫,無奈的說,「公司財產全都可以放棄,現在只求大家幫忙救救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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