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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官方概要



資料更新時間:2015/10/08

以下是大陸財經媒體〝第一財經〞摘錄「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所揭露的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內容; 共30個章節的摘要,其中在「跨境貿易和服務」章節中特別規定〝空殼公司〞不得享受締約內容。

台灣若希望加入…光是各方面的修法就是大工程,更不提對現有產業的衝擊。


TPP官方概要全文
一財網 馬俊 方向明 潘寅茹 2015-10-08 12:51:00
2015年10月4日,來自12個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PP)國家的部長們宣佈結束有關談判,達成TPP協議。其最終目標則是亞太地區的自由貿易和區域一體化。 12國簽署的TPP協定全文目前尚未公開,網上流傳的版本基於2011年時洩露的一個早期談判文本,不能反映後續的變化。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網站日前公佈了一個TPP協議官方概要,介紹了TPP協定的主要內容。第一財經國際部組織翻譯了這一檔全文,供中國公眾參考。由於時間緊迫及檔的專業性等因素,譯文必然存在錯誤和不妥之處,敬請諒解。我們將繼續改善譯文,如有糾謬和建議,請致信:majun@yicai.com。

《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官方概要
來源: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

2015年10月4日,來自12個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PP)國家的部長們宣佈結束有關談判,這12國分別是澳大利亞、汶萊、加拿大、智利、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秘魯、新加坡、美國和越南。談判的結果是產生了一份標準高、目標高、全面且平衡的協議,其宗旨是在締約國促進經濟增長,支持工作崗位的創造和維持,增進創新、生產力和競爭力,提高生活水準,減少貧困,進而促進透明度、良好治理以及勞動和環境保護。鑒於其為亞太地區的貿易和投資提出了一系列新而高的標準,我們預期,這份協議的達成作為重要一步,將有助於實現我們的最終目標——亞太地區的自由貿易和區域一體化。

關鍵特徵:
五大特徵使得TPP成為一份21世紀的標誌性協定,可以為全球貿易設立新標準,並且著手應對下一代的問題。這五大特徵是:
●全面的市場准入。TPP將在貨物和服務貿易的幾乎一切領域消除或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覆蓋貿易的全部範圍,包括貨物和服務貿易及投資,以便為締約國的企業、勞工和消費者創造新的機遇與利益。
●實現承諾的區域性方法。TPP將促進生產和供應鏈的發展,促進“無縫貿易”,提升效率,支持工作崗位的創造和維持,提高生活水準,增強環保力度,促進跨境融合,促進國內市場開放。
●應對新的貿易挑戰。為增進創新、生產力和競爭力,TPP將應對新問題,包括數字經濟的發展、國有企業在全球經濟中的角色等等。
●包容性貿易。TPP包含一些新的要素,試圖保障不同發展水準的經濟體、不同規模的企業都能從貿易中獲益。它包含了一些承諾,旨在幫助中小型企業理解這份協議,利用它所帶來的機遇,並提醒TPP各締約國政府關注中小企業所面臨的獨特挑戰。它也包含了一些特別承諾,旨在促進各方發展並幫助其提升貿易能力,確保各方都能兌現協定中的承諾並充分利用其益處。
●區域一體化平臺。TPP意在為區域經濟一體化提供一個平臺,它從設計上就鼓勵其他亞太地區經濟體加入進來。

範圍:
●TPP協定共有30個章節,覆蓋範圍廣泛的貿易和貿易相關問題,包括貨物貿易、海關和貿易設施、衛生檢疫措施、貿易的技術壁壘、貿易救濟、投資、服務、電子商務、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勞動、環境以及一些“橫向”章節,旨在確保TPP能夠勝任其使命,既能增進發展、競爭力和包容性;又能裁決爭端,界定例外並提供制度性安排。
●除了對現有自由貿易協定(FTA)處理問題的傳統方法進行更新之外,TPP也體現了一些新的、正在抬頭的貿易問題和交叉性問題。這包括與互聯網和數字經濟相關的問題、國有企業參與國際貿易投資的問題、小企業利用貿易協定的能力問題等等。
●TPP把一群不同的國家聯合到了一起——不論是在地理、語言還是在歷史、幅員和發展水準上都很不同。所有的TPP締約國承認,多樣性是一種獨特的資產,但也要求各方緊密合作,要求較不發達的TPP締約國提升其能力,並在某些個案上提供特別過渡期和過渡機制,向某些有正當理由的TPP夥伴提供額外時間,以便其發展能力以落實新義務。

為區域貿易設定規則:
以下內容是TPP協定30個章節的摘要。涉及到商品和服務貿易、投資、政府採購和商務人士臨時入境等內容,章節之後的還附有時間安排和附錄。此外,國有企業一章的附錄包含國別(因國而異的)例外清單。

1.初始安排和普遍定義
許多TPP締約方之間已經互有協議。“初始條款和普遍定義”章節認可TPP可以和其他存在于締約方之間的國際貿易協定並存,包括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以及其他雙邊和區域協定,該章節還為TPP協議多個章節所涉術語提供定義。

2.貨物貿易
TPP協議同意,消除和減少施加在工業品之上的關稅及非關稅壁壘,也同意消除和減少施加在農業產品之上的關稅和限制政策。在這個由12個國家8億人口組成的市場中,通過TPP提供的優先准入待遇能夠提升締約方的貿易水準並提供高品質的工作崗位。雖然針對一些商品的關稅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根據締約方之間的協定被消除,但多數工業品的零關稅政策將會即刻實施。TPP各締約方之間達成的具體某項削減關稅協定同時也被納入一份涉及所有商品的計畫之中。TPP各締約方需要公佈所有關稅資訊和其他與貨物貿易相關的資訊,以確保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均能受惠於TPP。締約方之間還同意,不使用“生產要求”(performance requirements),該要求指的是,一些國家會對企業提出,需要滿足類似於本地生產的要求才能得到關稅優惠的條件。除此之外,締約方同意不採用有悖於WTO的進出口限制和關稅,其中包括針對再造商品的關稅政策,以鼓勵零件迴圈利用,再造新產品。如果TPP各締約方維持進出口許可證要求的話,他們需要互相告知手續,以增加貿易透明度,促進貿易往來。 針對農產品,締約方將會消除或減少關稅及其他限制條款,該舉措將會增進區域內的農業貿易,提升糧食安全水準。除減免稅收以外,TPP各締約方還同意促進政策改革,包括取消農業出口補貼,與WTO合作制定針對出口國貿易企業和出口信貸的準則,以及為限制食品出口的設置時間上限,以更好地保障區域糧食安全。TPP各締約方還同意,提高各種與農業生物科技相關活動的透明度和合作水準。

3.紡織和服裝
TPP各締約方同意,免除紡織和服裝業的關稅,這兩個行業對一些締約方的經濟增長貢獻巨大。雖然一些敏感產品的關稅經過締約方的同意下將會在一段時間之後才會被免除,但該行業內多數關稅將即刻免除。本章節還涉及到一些具體的原產地規定,要求使用TPP各締約方區域內的紗和纖維,以此促進該行業的區域供應鏈和投資。同時,“原料短缺清單”機制允許各方使用區域內未能大量供應的紗和纖維。本章節還包括締約方之間關於海關合作和執行的承諾,意在避免逃稅,走私和詐騙的發生。此外,一份針對織行業安全的特別保護措施也在本章中提及,以應對進口劇增情況下對國內產業造成的嚴重損害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情況。

4.原產地規定
為了實行原產地規定,促進區域供應鏈並確保TPP各締約方為協定主要受益方,協定內的12個締約方同意執行一系列的原產地規定,明確規定某一產品是否為“原產”並適用于TPP關稅優惠。原產地規定所涉及的產品附于協定正文之後。TPP協議採取“累積制”,一般來講,只要是用來生產任何TPP締約方的產品,TPP某締約方在產品中的投入,將被同來自其他TPP締約方的原材料一視同仁。TPP協定還制定了一套適用于各締約方的系統,能夠顯示和識別TPP區域內產品是否符合原產地規定,以確保各種商業活動能在TPP區域內更加便捷。進口商只要能夠提供相關檔,就可以要求得到關稅優惠待遇,也會有符合條件的當局會通過一套程式對此進行驗證。

5.海關管理和貿易便捷化
作為對WTO在貿易便捷化上的補充,TPP各締約方同意提高貿易便捷化水準,提升海關程式的透明度,並確保海關管理的正直性。這些規則都會通過促進海關和入境程式便捷化以及推動區域供應鏈等做法為TPP框架下包括中小型企業在內的商業主體提供幫助。TPP各締約方同意訂立更加透明的規則,包括公佈海關法規,避免貨物通關時不必要的延誤和扣存,或者由於海關尚未確定稅費額而造成的“抗議付款”(payment under protest)。TPP各締約方同意,完善關於海關估價和其他事務的規定,保障中小企業貿易的可預見性。各方還就海關處罰的相關規定達成一致,確保這些處罰制度得到公允而透明的管理。另外,鑒於快遞運輸對一些中小企業的重要性,TPP各締約方還同意,為快遞運輸提供海關加急手續。為了打擊走私和逃稅,TPP各締約方同意,在接收到要求的情況下提供資訊説明彼此執行各自海關法律。

6.衛生和檢疫措施
在制定SPS標準的過程中,TPP各締約方強調了它們的共同利益,即在科學的基礎上確保規定的透明和非歧視性,同時重申了在各自國家保護人類,動物,植物或健康的權利。TPP在WTO的基礎上制定SPS標準,從某種程度上講貿易限制已經足夠。TPP各締約方同意,允許公眾對SPS發表看法,提醒政策制定者。各方也同意,確保貿易商明白他們需要遵守的規定。進口程式取決於和進口商品所附帶的風險,TPP各締約方同意,進口檢查要避免不應有的延誤。TPP各締約方同意,某一締約方在通知其他締約方之後,為了保護人類,動物,植物或健康的目的,可以採取必要的緊急措施。採取緊急措施的締約方需要在6個月之內審核該決定的科學依據並向有需要的任何締約方公佈審核結果。此外,TPP各締約方致力於為促進平等和區域化而進行的資訊交換,並同意推進基於系統的審計以評估出口方的監管效率。為了快速解決締約方之間出現的關於SPS的相關問題,各方同意在政府間建立磋商機制。

7.技術性貿易壁壘
在訂立技術性貿易壁壘規定上,TPP各締約方同意以透明而非歧視的原則制定技術規則、標準和合規評定程式,並保留締約方實現合法目的的能力。他們同意相互合作,確保技術規則和標準不會對貿易造成不必要的壁壘。為了降低TPP各締約方之間的商業成本,尤其是為小企業降低成本,各方同意儘快接受對其他締約方合格評定機構給出的評定結果,便於企業進入TPP市場。在TPP框架下,公眾可以對技術規則,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式提出意見,貿易商需要理解這些他們應該遵守的規則。此外,締約方需要確保技術規則和合格評定程式的出臺及生效之間留出合理的時間空檔,令企業有足夠時間滿足這些新要求。TPP協議還包含了一些特定行業監管的附錄,以在TPP範圍內推廣共通監管模式。這些行業包括,化妝品,醫療器材,製藥,資訊和通訊技術產品,紅酒和蒸餾酒,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專利配方,以及有機農產品。

8.貿易救濟
貿易救濟章節通過最佳實踐案例闡釋貿易救濟進程的透明性和正當程式,這一方面並不影響TPP各締約方在WTO框架下的權利和義務。該章節規定了一個過渡性保障機制,允許締約方在一段特定時間內如果因為TPP協議降低關稅導致進口增加而對國內產業產生衝擊,可以採取過渡性保障措施。該措施最長可以維持2年,並享受1年的延長期,但是措施一旦啟用1年以上,必須開始漸進式地解除干預。任何採取該措施的締約方必須遵守告知和磋商要求。該章節還規定,任一TPP締約方,如需申請過渡性保障措施,須按照雙方商定的金額提供賠償金。締約方不能同時對同一產品採取一次以上的保障措施,也不能對根據TPP關稅稅率配額進口的產品採取過渡性保障措施。另外,如果該產品的進口不會對締約方國內市場產生嚴重損害或者造成威脅,則TPP締約方可將該產品排除在WTO保障措施之外。

9.投資
關於投資,TPP各締約方規定了非歧視性投資政策和保護措施,確保法律保護的基本規定,同時保護締約方政府達成合法公共政策目標的能力。TPP提供基本的投資保護規定,包括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為符合國際法慣例的投資提供的最低待遇標準,禁止非公共目的、非正當程式、無賠償的徵收,禁止如“當地含量要求”或“技術當地語系化”等生產要求,投資所涉資金享受自由轉帳,但是,在一些例外情況下,締約方政府仍然有權管理不穩定的資金流,包括當出現收支失衡或面臨風險時,出現其他經濟危機或者為了保護金融系統的完整性和穩定性時,可以採取非歧視性的暫時性保障措施來限制投資資金轉帳;充分擁有任命任何國籍的高級管理層的自由。 TPP各締約方採取“負面清單”為基礎,這意味著其市場應向外國投資者充分開放,除了在它們援用兩個國別附錄中的任一例外(不服從)安排而拒絕開放的領域之外,兩個例外安排包括:(1)當前措施,包括該締約方關於未來不再收緊有關措施以及實施自由化的承諾;(2)一國在未來保留完整自由裁量權的措施和政策。
該章節提到,TPP為投資糾紛提供中立而透明的國際仲裁管道,防止出現濫用主張和無意義主張,並確保政府在公共利益上的監管權利,包括醫療,安全和環保。程式化的保障措施包括:透明的仲裁程式,法院臨時法律顧問提交仲裁,爭議外一方提交仲裁;無意義主張的快速審查;臨時裁決的審核程式;締約方的聯合解釋;提出主張的時間限制;防止同個原告在另一個並行的法律程式中提出同樣的主張。

10.跨境貿易和服務
鑒於服務和貿易對TPP各締約方與日俱增的重要性,這12個國家在框架內共用自由貿易的利益,TPP包含了在WTO和其他貿易協定中存在的核心義務:包括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市場准入,即TPP各締約方不能對服務供給採取量化的限制措施(例如供應商數量或交易數),也不能要求只允許某一類法律實體或合資企業進入,這意味著一個締約方不能要求來自另外一個締約方的供應商必須在領土範圍內設立辦公室或者附屬機構,抑或成為本國居民在國土範圍內提供服務。TPP各締約方以“負面清單”為基礎接納這些義務,這意味著其市場應向外國投資者充分開放,除了在它們援用兩個國別附錄中的任一例外(不服從)安排而拒絕開放的領域之外,兩個例外安排包括:(1)當前措施,包括該締約方關於未來不再收緊有關措施以及實施自由化的承諾;(2)一國在未來保留完整自由裁量權的措施和政策。
各締約方同意,通過合理、客觀而公正的方式管理普遍適用于各締約方的措施;在制定新的服務規定時開放透明。一些空殼公司或者是來自非締約方的服務供應商,將不能受益於此。TPP各締約方同意,允許跨境服務的相關資金免費轉帳。此外,該章節還包含了一個專業服務附錄,鼓勵各方在執照認可和其他監管範疇進行合作,另一個附錄關於快遞服務。

11.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章節將在跨境和投資市場准入方提供重要機遇,同時將確保締約方維持監管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能力,以及在危機關頭採取緊急措施的能力。該章節包括見於其他貿易協定的核心義務,包括: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市場准入等,以及本協定“投資”章節下的特定安排,包括最低待遇標準。允許TPP締約方的供應商向其他TPP締約方境內直接跨境銷售特定金融服務,而非要求供應商必須在對方國家建立分支機搆才能進行銷售——但須在對方國家進行跨境金融服務供應商註冊或取得授權。凡某TPP締約方允許其國內公司在其境內市場開辦的金融新業務,其他TPP締約方的供應商也可向該TPP締約方的境內市場開辦同類業務。TPP各締約方可享受一些國別例外,前提是按照TPP兩個附錄中的規定列出:(1)當前措施,包括該締約方關於未來不再收緊有關措施以及實施自由化的承諾;(2)一國在未來保留完整自由裁量權的措施和政策。
TPP各締約方也著手制定規則,在正式承認監管程式重要性的前提下,便利執照供應商提供保險服務,並制定程式以促成這一結果。此外,TPP還包括一些特殊承諾,涉及資產組合管理、電子支付卡服務以及資料處理服務中的資訊傳輸等方面。 為解決就特定安排產生的爭端,“金融服務”章節設立了中立和透明的投資仲裁機制。它包括針對最低待遇標準方面的投資爭端的特殊安排,要求仲裁者具有金融服務專長的安排,以及一項特別的國對國機制,以方便在投資爭端的背景下應用該章節中的審慎例外及其他例外安排。最後,它還包括一些例外,使得TPP締約方的金融監管者可以保留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以採取措施增進金融穩定性和金融體系嚴整性,包括一項審慎例外和在實施貨幣或其他政策時可採取非歧視性措施的例外。

12.商務人士臨時入境
“商務人士臨時入境”章節鼓勵TPP各締約方當局提供臨時入境申請資訊,以確保申請費用合理,並盡可能迅速地處理申請並通知申請人。TPP各締約方同意,確保公開有關臨時入境條件的資訊,包括及時發佈資訊(如可能,在互聯網上發佈),並提供說明材料。各方同意,繼續在簽證處理等臨時入境問題上加深合作。幾乎全部TPP締約方都已相互承諾對方的商務人士可以入境,詳見國別附件。

13.電信
確保各自國內的電信網路有效而可靠,符合TPP各締約方的共同利益。對於大小企業提供服務而言,這些網路都至關重要。TPP的鼓勵網路接入競爭規則也適用於移動網路供應商。TPP各締約方承諾,確保其境內的主要電信服務供應商提供互聯網接入、線路租用、主機代管(co-location)、電塔電杆和其他設施的使用等等服務,且條件合理,服務及時。它們還承諾,在須要牌照的領域,將確保監管過程透明,且不歧視特定技術。對於稀缺電信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包括頻率、號段、網路權(rights-of-way)等,它們承諾以一種客觀、及時、透明和非歧視的方式進行管理。TPP各締約方承認在電信領域依靠市場力量和商業談判的重要性。它們也同意將採取措施,促進國際移動漫遊服務的競爭,並鼓勵漫遊的替代業務。TPP各締約方同意,如果某締約方對國際移動漫遊批發服務實施價格管制,那麼該方應允許來自沒有相關價格管制國家的運營商享受低價的優勢。

14.電子商務
在“電子商務”章節中,TPP各締約方承諾,確保互聯網和數字經濟的驅動力——全球資訊和資料的自由流動,但須遵循合法的公共政策目標,例如個人資訊保護等等。12個締約方也同意,TPP範圍內的企業在TPP任一市場上開展業務,不以在當地設立資料中心為條件,也無須提交或開放軟體原始程式碼。該章節禁止對電子交易徵收關稅,禁止TPP各締約方為偏袒國內生產商或供應商而採取歧視措施或網路封鎖。為保護消費者,TPP各締約方同意採納並維持消費者保護的有關法律,打擊欺詐和欺騙性商業活動,在TPP各市場上確保隱私保護和其他消費者保護方面的執法。各方也被要求採取措施,制止(商家向消費者發送)未經索取的商業電子資訊。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該章節的一些安排鼓勵TPP各締約方推動企業間無紙化貿易和政府無紙化辦公,例如電子海關報表等;也鼓勵其為商業交易提供電子認證和簽名服務。該章節的一些義務,可援用TPP成員不服從措施進行規避。12個締約方同意攜手合作,説明中小企業利用電子商務,該章節還鼓勵在個人資訊保護、線上消費者保護、網路安全威脅和網路安全能力等方面加強政策合作。

15.政府採購
遵循透明、可預期、非歧視規則的政府採購大市場的互相准入,符合TPP各締約方的共同利益。在“政府採購”章節中,TPP各締約方承諾實行國民待遇和非歧視的核心原則。它們還同意,及時公開有關資訊,留給供應商充足的時間,以獲取投標文書並進行投標。此外,各方同意,使用公平且客觀的技術要求,僅僅依據招標公告和標書上所明示的標準決定中標結果,且設立正當法律程式以便質疑或評估對結果的申訴。所有締約方均同意接受一份該章節所涉及的實體和活動的正面清單,具體見附件。

16.競爭政策
在本地區確保一個公平競爭的框架,通過規則要求TPP各締約方的法律體系禁止反競爭商業行為,以及欺詐和欺騙性商業活動等有害消費者的行為,符合TPP各締約方的共同利益。 TPP各締約方同意,採納或維持國內競爭法,禁止反競爭商業行為,努力將這些法律施用於境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為確保這些法律得到有效實施,TPP各締約方同意建立或維持有關法律權威,負責國內競爭法的執法,並採納或維持相關法律和規定,禁止反競爭商業行為,以及欺詐和欺騙性商業活動等有害消費者的行為。各方也同意,在與競爭活動相關的涉及雙邊利益的事務上酌情開展合作。12個締約方同意,有義務確保正當程式和程式公平,確保在遭受到違反某國國內競爭法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時,私人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此外,TPP各締約方同意,在競爭政策和競爭法執法領域開展合作,其方式包括告知、磋商和交換資訊。該章節不能援用TPP爭端解決安排,但TPP各締約方可就其所關心的涉及該章節的問題進行磋商。

17.國有企業和指定性壟斷企業
所有TPP締約方都有國有企業,它們在提供公共服務和其他活動上經常扮演角色,但TPP各締約方承認,同意建立一個規管國企的框架是有益的。“國有企業”章節覆蓋那些主要從事商業活動的大型國企。各方同意,確保其國企在進行商業採購和銷售時基於商業考慮,除非這樣做不符合國企在提供公共服務時所被賦予的使命。它們也同意,確保其國企或指定壟斷企業不歧視其他締約方的企業、貨物和服務。各方同意,外國國企在本國境內商業活動的管轄權歸屬本國法院,各方將確保行政部門在監管國企和私營企業時一視同仁。TPP各締約方同意,不以向國企提供非商業性説明的方式,對其他TPP締約方的利益造成負面影響,也不以向在其他締約方境內生產並銷售產品的國企提供非商業性説明的方式,對其他締約方的國內產業造成損害。TPP各締約方同意,互相分享各自的國企名單,並在對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提供進一步資訊,說明政府對有關國企的所有權、控制權和所提供的非商業性幫助的範圍和程度。該章節的義務有一些例外,例如,在國內或全球經濟經濟狀態下的例外,以及附件中的國別例外清單所規定的例外。

18.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章節覆蓋專利、商標、版權、工業設計、產品地理標誌、商業秘密和其他形式的智慧財產權,以及智慧財產權執法和各方同意合作的一些領域。“智慧財產權”章節可使企業在新市場上檢索、註冊、保護智慧財產權變得更容易,這對小企業尤其重要。 基於WTO的TRIPS協定和國際最佳實踐,該章節為專利設立了標準。在商標方面,它對品牌名稱和企業與個人用來在市場上區別其產品所使用的其他標誌提供保護。該章節還要求在保護產品地理新標誌——包括被承認和得到國際協定保護的產品地理標誌——方面具備一定的透明度和正當法律程式保障。這些包括,確認商標和地理標誌之間的關係,以及涉及使用通用語彙的保障等等。 此外,該章節包含製藥業相關的一些安排,可促進創新、救命藥物的開發以及推廣基因醫藥的使用,但同時也考慮到了不同締約方達到標準所需要的時間。該章節的一些承諾涉及對非披露測試(undisclosed test)資料以及新藥或農用化學製品為獲得上市許可所提交的其他資料的保護。它還重申了各方在WTO的《2001年TRIPS協定和公共健康宣言》中所做出的承諾,尤其是確認了,各方出於保護公共健康的目的所採取的措施——包括防控HIV/愛滋病等流行病方面的措施——不應受到阻撓。
在版權方面,“智慧財產權”章節確立了一些承諾,要求保護著作、表演和音像作品,包括歌曲、電影、書籍和軟體,也包含了一些技術保護措施和權利管理資訊方面有效而平衡的安排。作為這些承諾的補充,該章節包含了一項義務,要求各方持續努力,探索維持版權體系平衡態勢的方法,例如依據合法的目的出臺一些例外和限制措施,包括在數字環境下的措施。該章節要求各方為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建立或維持一個版權安全港框架。這些義務不允許各方以提供此類安全港為條件,要求互聯網服務商監控其系統內的侵權行為。
最後,TPP各締約方同意,打造強有力的執法體系,包括民事程式、臨時措施、邊境措施、以及針對偽造商標和版權剽竊等等行為的刑事程式和刑罰。尤其是,TPP各方將提供法律手段,防止非法佔有商業秘密,並設立刑事程式和刑罰以制裁竊取商業秘密(包括網上竊取)和(對電影、表演等的)偷拍。

19.勞工
全體TPP締約方都是國際勞工組織(ILO)的成員,都承認促進國際勞工權益保障的重要性。TPP各方同意,在其法律和實踐中納入和維持1998年國際勞工組織宣言所承認的基本勞工權利:組織和參與工會的自由和集體議價的權利,消滅強迫勞動,消滅童工現象和禁止某些極端惡劣的童工形式,消除雇傭歧視。它們也同意制定法律規定最低工資、最長工作時間、職業安全和健康條件等。這些承諾也適用于出口加工區。12個締約方同意,不以吸引貿易或投資為由,放棄或削弱法律對基本勞工權利的保障;不對勞動法的可持續實施打折扣,進而影響TPP各締約方之間的貿易或投資。此外,各方還承諾在本國消滅強迫勞動,該章節包含一些承諾,阻撓進口由強迫勞工或童工所生產的貨物,或包含強迫勞動成分的貨物,不論其產地是否是TPP締約方。12個TPP締約方均承諾,確保勞工可獲得公平、平等和透明的行政及司法程式,對違反勞動法的情況提供有效法律救濟。它們也同意號召公眾參與“勞工”章節的實施,包括建立獲取公眾贊助的機制。
該章節中的承諾可援用“爭端解決”章節中所開列的爭端解決機制。為在TPP各方之間快速解決勞動問題,“勞工”章節也將建立一個勞工對話機制,由各方自願選擇,以解決發生在各方之間的勞工問題。這一對話機制可使各方快速研究問題,並達成雙邊諒解,以形成解決問題的行動方案。“勞工”章節將建立一個勞動問題合作機制,包括邀請利益攸關方參與,以確定合作和參與領域,並酌情且在共同一致的情況下發起合作行動。

20.環境
作為全世界很大一部分人民、野生動植物和海洋生物的家園,TPP各締約方共同做出強有力的承諾,保護環境,包括共同努力應對污染、非法野生動物販運、非法砍伐、非法捕撈和保護海洋環境等環境挑戰。12各締約方同意,切實執行本國環保法律,不以鼓勵貿易或投資為由削弱環保法律的力度。它們還同意履行它們在《瀕危野生動植物貿易國際公約》(CITES)下做出的承諾,採取措施打擊並聯手遏制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此外,各方同意,促進可持續的森林管理,保護本國認定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包括出臺措施保持自然保護區(例如濕地)的生態完整性。為了保護我們共同的海洋,TPP各締約方同意實施可持續的漁業管理,促進重要海洋物種(包括鯊魚)的保存,打擊非法捕撈,禁止某些最具危害的漁業補貼,例如鼓勵過量捕撈和非法、不申報或不受監管的捕撈行為的補貼。它們也同意,提升此類補貼計畫的透明度,盡最大努力克制新增鼓勵過度捕撈和過度產能的補貼。
TPP各締約方還同意,保護海洋環境免受航運污染,保護臭氧層免受臭氧消耗物質的破壞。它們重申其在各種多邊環境協定中所做出的承諾。各方承諾在環保決策、實施和執法方面提升透明度。此外,各方同意,為公眾參與實施“環境”章節提供機會,包括在成立實施“環境”章節的環境委員會中引入公眾參與機制和環節。該章節可哥援用“爭端解決”章節中所開列的爭端解決機制。各方進一步同意,鼓勵環保志願倡議,例如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等。最後,各方承諾加強合作,以關切共同利益和事務,包括物種保存和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向低排放和可再生經濟轉型等等。

21.合作與能力建設
TPP12個締約方的經濟模式呈現多樣化的特點。各方都承認,TPP中欠發達的締約方在執行條約時或將面臨特別的挑戰,同時也能利用TPP所創造的各種機遇。為應對這些挑戰,“合作與能力建設”章節要求設立一個委員會,以明晰以及評估那些有合作潛力以及能夠進行能力建設的領域。締約方的行動將基於各方共同認可的基礎以及借助容易獲取的資源。該委員會將促進各方的資訊交換,説明解決合作與能力建設進程中的相關要求。

22.競爭力與商業促進
“競爭力與商業促進”章節旨在幫助TPP挖掘其潛力,改善締約方以及亞太地區作為一個整體的競爭力。該章節將建立正式的機制,通過政府間以及政府與商界、民間團體的對話等形式,評估TPP對締約方競爭力的影響。其中,尤為關注區域供應鏈的深化。這一機制將評估TPP進展,締約方對新契機的利用,或者應對在TPP執行中可能出現的任何挑戰。
TPP會建立“競爭力與商業促進”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將定期會晤,以審查TPP對地區和國家競爭力的影響,此外還會審查TPP對區域經濟整合的影響。同時,委員會也會考慮來自利益攸關方就TPP如何進一步促進競爭力,包括鼓勵區域供應鏈中的微型和中小型企業參與的建議與意見。 該章節也建立了一個供委員會評估供應鏈表現的基本框架,包括促進中小型企業參與供應鏈的方式;對利益有關者的評估以及相關專家的引入。

23.發展
TPP各締約方尋求確保TPP成為全球範圍內貿易與經濟融合的高標準模式,尤其確保TPP所有締約方能完全獲得TPP帶來的相關利益,充分履行其承諾,成為擁有強大市場的繁榮社會。 “發展”章節包含3個細分領域,確保TPP個締約方在執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1)廣泛的經濟增長,包括可持續發展、減貧、促進小企業發展;2)女性與經濟增長,包括幫助女性提高技能,鼓勵女性接觸市場,瞭解科技與金融發展,建立女性的領導網路,確立彈性工作制的最佳實踐方式;3)教育、科技、研究和創新。
該章節將建立TPP發展委員會,成員將定期會晤,以促進上述領域的合作以及新機遇的發現。

24.中小型企業
TPP各締約方均認為,促進中小型企業參與貿易是各方利益所在,同時要確保中小型企業共用TPP的利益。
在落實TPP其他章節中關於市場准入、文案削減、互聯網准入、貿易促進、快遞等其他要求時,“中小型企業”章節包含TPP各締約方將建立一個針對中小型企業的用戶友好型網站,方便中小型企業通過該網站獲取TPP相關資訊,以及小型企業從TPP中獲益的方式,比如,與中小型企業相關的TPP安排的描述、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規則與程式、外國投資規則、商業註冊程式、雇傭規則、稅收資訊等。
此外,該章節將建立中小型企業委員會,成員將定期會晤,評估TPP服務於中小型企業的成效,進一步促進中小型企業從TPP中獲益的方式。通過出口諮詢、援助、培訓專案等方式監管支援中小型企業合作或能力建設的措施;資訊共用;貿易、金融與其他方式。

25.規則的協同性
“規則協同性”章節將通過鼓勵透明性、非歧視性、政府間合作等方式確保在TPP締約方的市場中營造一個公開、公平、可預見性的規則環境,以實現各方規則的協同性。具體而言,該章節將通過建立有效的諮詢、合作等機制,實現這一目標。同時,鼓勵引進廣受好評的規則措施,比如對試行規則的影響評估措施等。
該章節也將致力於使得規則的表述得更為精准、明晰,這樣公眾才能知曉新規則措施的相關資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會在互聯網上公開。同時,現存的規則也將定期進行審查,以確保其是否仍是實現既定目標最有效的措施。
此外,鼓勵TPP各締約方每年就其希望執行的規則措施對公眾進行提醒。
該章節將建立相關委員會,為TPP各締約方、商界、民間團體不斷提供機會,以回饋TPP相關規則的執行、最佳實踐經驗的分享以及潛在合作領域的探尋。
該章節不影響TPP各締約方監管成員國公眾健康、安全與其他公共利益的權力。

26.透明度與反腐
“透明度與反腐”章節旨在促進TPP各締約方均認同的目標,即加強良好治理、警示敲詐與腐敗給其國家經濟帶來的侵蝕性影響。 在該章節中,TPP各締約方需要確保其法律、規則和行政規章與TPP覆蓋的範圍相適應,並且為公眾所遵循。影響各締約方間的貿易或投資規則必須進行公告與評議。
TPP各締約方同意確保TPP利益相關者某些正當的權力與行政訴訟相關,包括通過非歧視性執法或行政法庭促進監管。
TPP各締約方也同意採取或維持對公職人員獲取不當利益的定罪或請求,以及其他影響國際貿易或投資的腐敗行徑。
各締約方也同意有效加強其國內反腐敗法與規則的執行。
此外,各締約方同意力爭採取措施規範其國內公職人員的行為,明確界定和管理利益衝突,加強對公職人員的培訓,逐步採取措施規範贈與行為,鼓勵腐敗行徑的申報,約束涉及腐敗行徑的公職人員。
在該章節的追加條文中,TPP各締約方同意促進醫藥產品或醫療設備上市或報銷的透明度與程式公正。追加條文中的承諾不屬於爭端解決程式範疇。

27.行政與制度安排
該章節設立制度框架。其中,各締約方將評估與遵循TPP的實踐,尤其是建立由部長或高管組成的TPP委員會,監管TPP條款的落實與執行情況,同時指導TPP未來發展。
該委員會將會定期評估各締約方的經濟與夥伴關係,確保各締約方在面對貿易與投資挑戰時,TPP條文依舊有效。該章節也需要各締約方指定一個全面的接觸時點,促進各方間的交流。同時,當一方處於特殊的責任過渡期時,必須申報落實的進展與未來計畫。此舉將有效確保更大的透明度,以及各方落實責任的情況。

28.爭端解決
“爭端解決”章節旨在允許締約方迅速回饋TPP落實進展中出現的爭端。TPP締約方將通過合作、協商、適時鼓勵使用“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緩解爭端。 當上述方式不起效時,TPP各締約方必須通過非歧視性、公平的管道解決這些爭端。該章節中的爭端解決機制也適用於少數例外情況。 TPP各締約方的公眾有權知曉爭端解決的進程,因為爭端中的意見書將向公眾公開,聽證也會向公眾公開,呈交給陪審團的最終報告也會向公眾公開,除非當事雙方另有約定。
陪審團會考慮爭端中任意一方的非政府組織所給出的意見或請求,提供書面意見。 如果就一問題的協商失敗,締約方可請求建立一個小組。該小組必須在收到協商建議當日起的60天內或與易腐爛貨物有關的申請日起30天內建立。 小組的構成將由3位非當事國的國際貿易專家或與此相關的專家組成。小組建立的程式也必須確保,即便一締約方無法在既定時間內指定一位專家,也能構成相關小組。這些小組成員必須遵循一系列行為準則,確保爭端解決機制的完整性。
在最後一位小組專家確定後的150天內,或者緊急情況下(與已腐敗貨品有關)的120天內,小組專家將向爭端雙方遞交初步報告。初步報告將會保密,以便爭端方能進行磋商。最終報告必須在不超過初步報告提交的30天內被提交,同時在15天內向公眾公開,遵循報告中的資訊保密原則。 為最大化地解決爭端,該章節允許有條件地使用貿易報復行動(比如,中止相關利益)。在使用貿易報復行動前,爭端方可協商或仲裁一段時間,以防違約。

29.例外
“例外”章節確保所有TPP締約方在履約時的彈性,即保障締約方管理該國公共利益的所有權力,包括核心的安全利益與其他公共福利相關的權力。
該章節結合了1994年《關稅總協定》(GATT)中貨物貿易相關(第二十條)的普適性例外準則。同時也包含了《服務貿易總協定》中關於服務貿易(第十四條)的普適性例外準則。
該章節還包含了自我判斷的例外情況,適用於所有TPP條文,明確表明一方有權採取其所認為的必要措施保護其核心利益。
此外,也規定了一方可能採取臨時性的保護措施(比如資本管制)以限制交易的情況——比如對資本、利潤和股息、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以及根據合同支付的款項,確保政府在經濟危機或其他危險情況下,能保留對資本流動的靈活管理。
同時,該章節也強調,如果TPP框架下的資訊違反締約方國內的法律或者公共利益,或損害特定企業的合法商業利益,任何締約方都沒有義務提供相關資訊。如果締約方主張,投資者—國家間爭端的裁決結果挑戰了該國的控煙措施,那它也可以否認這個裁決結果是有益的。

30.最後安排
“最後安排”章節規定了TPP執行、修正的方式;未來其他國家或者單獨的關稅區加入TPP的規則;締約方退出的途徑以及TPP的正式用語。
該章節確保TPP能在各締約方同意的基礎上、完成適用性的法律程式後能及時修正。同時,TPP對於亞太經合組織(APEC)的任何成員都持開放態度。其他國家或者單獨的關稅區只要在各締約方同意的基礎上,後者完成相應的法律程式後,也可加入。
該章節也細化了締約方退出TPP的程式。
(譯者:馬俊、方向明、潘寅茹)
編輯: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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